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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大家一定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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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位朋友要离婚了,但是一位拆迁房闹起来了,这个时候,她也不知道,丈夫婚前的房子拆迁了,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今天就跟大家一起来说说,男方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其实,这主要是看拆迁房是怎么补偿的,才可以分辨清楚。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时选择按照家庭人口或者户口的标准进行补偿,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补偿款中应当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

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如果这个房子是丈夫婚前就有的房子,婚后拆迁时未按人口方式结算,而是按照原房屋面积结算,则需要看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婚前的房屋就是属于个人的,因此拆迁后获得的赔偿也算是个人的财产。

因为一些原因,拆迁安置房的问题相对于普通的商品房复杂得多,首先涉及被拆迁房屋本身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他不是简单的与房屋价值对应,而是与拆迁政策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是以原产权为基础,按照居住人口计算安置房屋或者安置补偿款,则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部分可按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没有什么异议的。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属于个人财产,房产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金钱是他个人财产的形态转化。你可以简单理解为自己的房子通过征收补偿这种方式变为钱款了,性质上仍然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在生活里,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很多拆迁的房子都是农村的自建房,一般都是个人财产。

当然了,可能还有人好奇,房价涨得快,可能买的时候才几十万,拆迁的时候房子价值几百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也都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吗?对于该拆迁房屋在拆迁时的增值,属于房子的自然增值,依然是个人的财产。

还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这种给全家人都造成了影响,搬迁、安置以及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款,是为了弥补家庭成员产生的必要花费,应当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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