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应该是夫妻之间传达爱的微信消息的一种手段,是男女双方爱情的升华,是人们满足生理和心理需要以及繁衍后世需要的必要路子。人们在协调的夫妻性生活中享受了极大的兴趣,这是健康的,正常的,必要的,它是夫妻双方的权益,为社会轨制所认可,为道德和法律所保护。可是,如果把这事放在婚前做了,就是错误的了。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时代,对婚前性行为从来就是抱着一种不赞同和反对态度的。这不是由于我们的社会看法和性看法受封建文化的影响很深,也不是由于仅夸大道德而不注重感情,而是由于婚前性行为不管对社会还是个人都是十分有害的,婚前性行为的禁果很少不是甜蜜的,行为双方为了一时之快可能不得不承受终身的痛楚。可是,最近几年来,婚前性行为之风还是越刮越烈。很多人根本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有些男女总认为,婚前性行为是大家双方志愿发生的,这是爱情驱动的,是每一个人的自由和权益,社会不应该干与。这种认识当然是不对的。人不但有感情,并且还有理智;不但有天性,并且还有自我控制;性行为不但有其自然属性,并且其还具有社会属性。两个人如果光图一时之快,不顾其他一切,能行吗?马连柯在《父母必读》中写到:“爱情不能单从动物的性吸引中培养出来。爱情的爱的力量只在人类的非性欲的爱情愫养中存在。”正是这种“非性欲的爱情愫养”使人们的性行为要切合正确的社会范例,不能仅凭自己的原始感觉随心所欲的瞎搅;也正是由于这种“非性欲的爱情愫养”决定了真实的爱情不是激情,它不会跟着时间的流逝而流逝,也不会跟着配偶容颜的衰老而淡漠。
婚前性行为的严重不良后果
如果不是这样,发生婚前性行为,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
一:严重侵害身心健康
发生婚前性行为,男女双方所产生的欢欣并非真实的欢欣,由于这种事情不管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被认为是不合理,不光荣的事情,所以只能偷偷地发生,就好象是小偷一样,偷东西时胆战心惊地怕被人抓住。因而,婚前性行为经常在十分告急的情形下进行,一方面,双方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偷偷地品味“禁果”;另外一方面,在性生活过程当中和在这以后有害怕怀孕,担心袒露,这就使许多人在婚前性行为的快感中搀和了性负罪的成份,后者有时甚至占有主要地位,女方在这方面的心理担负尤其突出。而心理学家指出这种性负罪感会使爱的热情大为降低,甚至形成条件反射使性生活只能在告急和不安的气氛中进行。性负罪感和痛恨情绪还会使人产生性心理失常:如女子厌恶男子,厌恶过性生活,而造成性欲消退,性敏感度降低和性冷淡,性厌恶等。
二:可能造成受孕的严重后果
男女发生性交行为的直接后果是怀孕,生育。由于婚前性关系不是合法的关系,所以其孩子也没有合法地位,这会给男女双方带来很大的痛苦和生活上很大的难题。如果女方进行打胎,会影响工作,学习并且不利于身体健康。有些由于发生婚前性行为而致孕的女性,为了不想让人知道,鬼鬼祟祟地去进行人流 ,对健康影响很大。有的女性怕工作单位发现,不敢去病院流产,而去找江湖医生,在极不科学的情形下进行人流,有的生殖器官受到很大侵害,有的甚至不辛送了命。有的还受到品德恶劣的江湖医生的污辱,由于这些坏家伙掌握了这些女性私自堕胎,羞于张扬的心理特点,敢于随心所欲。
三:在婚姻问题上造成进退维谷的田地
A、女子如果在婚前失身了,往往会给婚姻这一终身大事带来阴影,陷入进退维谷的窘境。如果遇到一个玩弄女性的纨绔子弟或是利令智昏之徒,失身以后就被抛弃了,那就会吞咽很大的苦果,她以后总要另寻归宿,那么是否是让以后的男朋友或丈夫知道呢?不说吧,总觉得心虚,似乎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他的爱;说吧,谁知道他会怎么看呢?毕竟在社会生活中,豪迈大度、思想爽朗的男子毕竟不多,于是,恋爱婚姻又会告吹,即使不告吹,包围在夫妻关系中的这么一个疙瘩大概会使双方别扭一生。这在现实生活中,包括在这评论里都有很多证明。
B、那么,如果发生了婚前性行为,男方并没有抛弃女方呢?那也要在婚姻这一终身大事上冒很大风险。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一时冲动的情形下发生的,等到头脑清醒过来以后,等到和男方交往一段时间以后,如果发现他并非理想的配偶时,却是“生米煮成了熟饭”,不得不含垢忍辱、尽快结婚,这种婚姻能幸福吗?人在婚前择偶的机会不止一个,如果对一个男人马虎地以身相许,那么以后再遇到理想的男子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自己的身边走过。并且,有的男子是有预谋地接纳一半暴力,一半引诱的方法和恋爱对象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怕女方飞走,以次来拴住女方。如果和这样的男子共同生活一生,其后果是不堪想象的。
四:毁坏了男女之间正常的爱情
有的女性朋友认为在婚前发生性关系会使双方的爱情越发稳固,这是大谬而不然的。即使双方都不是地痞或利令智昏之徒,没有抛弃女方;即使对方是比较理想的意中人,没有什么重大缺点,发生婚前性行为只会对双方的爱情稳固起负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男方会在这方面产生许多心理变化:例如,有的男子本来就缺乏性体验,认为两性关系很神秘,现在尝到滋味了,感到也不过如此,没意思,从而减少了对女方的兴趣。又如,本来男方很迁就女方,处处热情,奉如公主,但自从女方委身于男方以后会认为“自己已经是他的人了”,“已经非他莫属了”,于是对男方十分迁就,但越是这样,男方可能越是感到女方失去了她过去的光荣,不值钱了,最后可能感情破裂。再如,发生了婚前性行为以后,即使以后结婚了,有的男子反而对自己妻子的人品作风发生怀疑,认为你过去很容易地就和我发生性关系,那么证明你大概是个思想开放的女人,可能你婚后就可以轻率地和别人发生关系。这样,反而会造成夫妻之间的怀疑和隔阂,影响到夫妻之间的友善、联结。
五:永远失去了新婚之夜的甜美
新婚之夜是诱人的。男女双方接受了亲友美好的祝福,其一切性行为不只符合两个人感情开展的需要,遵守个人自然愿望,更被社会认可,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那个时候把你和他的灵和肉结合在一起,这是新颖的、神秘的、永远也值得回忆的。有人说:“这是一个使人镇静激动而又诱人的时刻”在这样的时刻,一切关于男性和女性的最后一帷轻纱都将被揭开,一切神秘的关于男性和女性的传说都将被证实。惟其秘密,所以我们必需郑重。以使新婚之夜的记忆永刻在相互心灵的丰碑中。崇高的新婚之夜也会极大地呼唤男女双方的任务感和责任感,让他们明白自己在以后生活中的责任和任务,为将来建立一个稳定协调家庭打下基础,这才是崇高“新婚之夜”最重要的任务。可是,对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双方来讲,“新婚之夜”已经永远丧失了。“生活在一起”对他们来讲已经没有任何新颖感和神秘感了。婚姻对他们来讲已经程序化,甚至成了无足轻重的鸡肋。而同居关系则为以后保护女方的合理权益埋下了祸胎-----要知道,婚前同居可是你们志愿的,没人拿刀强迫你,它也不会为社会认可,为法律所保护。如果你将来的合理利益受到了陵犯,我们只能对你们报以怜悯,却无法帮助你们。要知道,社会和法律认可并保护的是他的合法妻子。那些婚前性行为的男女鬼鬼祟祟,十分马虎地撕去了男女之间的最后一层轻纱,但没有条件让你去仔细品味爱的甜美。他们的性欲匆匆来又匆匆去,除留给他们一些原始的刺激和沉重的负罪感以外,什么也没有留下。这一切怎么能和那昏黄的,温顺的,蒙着玫瑰色轻纱的新婚之夜相比呢?他们实在是把应该加倍珍惜的东西给虚耗了。
六:会引发许多矛盾和纠葛
由于婚前性行为可能造成抛弃,未婚先孕,丢脸,仇恨,报复,袒露破绽,受到惩罚等许多后果,这经常会引发某些意外事故。如有个女孩被“始乱终弃”以后,和另个青年结了婚,婚后由于内疚就向自己丈夫陈述自己“上当失身”的遭遇,年轻气盛的丈夫令人发指,于是就带上兄弟找那个人算帐,在争执中刺死了那个男子,犯了有意杀人罪,被判极刑,而那个女子又得面临新一轮痛苦;还有个思想开放的男青年,使一个女子未婚怀孕以后。怕事情败露,又怕承当责任于己不利,就下辣手把女方戕害,沉尸河底,后来当然受到法律的严惩,即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同样有个女孩,在其18岁时就和一个男子同居,在其22岁并怀孕以后才知道她的男朋友其实早在一年前就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不只如此她还负气不听奉劝坚持生下那个孩子,并还幻想和男朋友重温旧梦。要知道,她自己都没工作,以后拿什么去抚育自己,承当一个作母亲的责任,以后不又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有个女孩由于和男方马虎发生了性关系后,又被男朋友告之分手,悲忿交集的她,心存报复,于是在最后和男朋友发生完关系曾其熟睡之际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将对方阉割,然后服下大量安息药并打开煤气试图和陷入晕厥状态的男方一起殉情。虽然事后被人发现而得救,但却落下一方脑瘫成为动物人,一方毕生残疾无法生育,给双方家庭和社会造成痛苦和严重担负的恶果........这些都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发生的案例,因而可知,婚前性行为等不负责任的性行为会引发何等严重的后果,它是一种性错误,但在一定条件下,它就会导致犯法,罪与错往往是互相关注的。“爱到浓时方生恨,恨到烈时方显狠”,有些人因感情问题犯法时她也是情不自禁的,真到了犯法了以后再去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婚前性行为它不单单是个人的事情,它还有可能成为社会问题,那种认为这是个人私事的想法,是很不正确的。
综上所述:
我们这个社会不赞同婚前等不负责任的性行为,这不是由于我们的封建意识在做怪,而是由于它的的确确能给当事人双方,特别是给女方带来不可预感的严重后果。如果你做了,那你以后生活不辛的可能因素将会增加。既然那个男子口口声宣称爱你,那他就要尊敬你,就要和你结婚,给你一个可以依靠的将来,而不是帮衬自己的感受,分秒必争----他说他这一生都爱你,为什么连这几天都等不及?要知道,如果我们的社会每一个男人都能在得到你以后推行他作为男子汉的责任,我不反对你们在生理成熟的情形下发生表达你们互相爱意的行为。但我们社会恰好就是林林总总的男人都有,恰好是我们的社会很复杂,所以,为了你们女孩以后的幸福生活,请大家三思。毕竟,在当今这个复杂,充满引诱和虚幻的社会里,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和明辩是非的能力很重要。在婚前拘谨一些,这没有坏处,它可以帮助你更清楚地分辨他是否是一个可以让你依靠的男子:他是为一时之快,妄想旦夕温存?还是真心实意的爱你一生?这才是它最重要的作用。 现在的女子总是责怪男人没有责任心,可是你们可曾想到,你们的轻率和不自重正是男人责任心日缺重要的原因。想一想吧,一个男子既然可以在婚前就能够以“爱”的名义和你上床,他为什么还要娶你?是人都知道,婚姻是种责任和约束。激情一过,他同样可以以“不再爱”的理由来抛弃你。片面性束缚和婚前性行为受伤的只能是女人。恋爱的进程不是上床发生性关系的进程,而是两人在思想上沟通和感情融会的进程。恋爱就要发生性关系是人们对恋爱的误解,婚前性关系为将来女方可能的不辛埋下了隐患。
既然婚前性行为会造成那么多的严重后果,为什么有些男女还要发生婚前性行为呢?这就有主动和被动两种原因:
被动的情形是:双方在恋爱过程当中太过地密切,从而引发了性冲动,在一时头脑发烧的情形下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同时,有时女方还由于男方的信誓旦旦,甜言蜜语的引诱,心一软就答应了。针对以上情形,就应该避免在恋爱进程过早的密切行为,同时必需保持头脑冷静、理智、果断。如果对方是个真实的男子汉,就应该在这方面便宜;如果对方是真正地爱自己的,就应该保护双方爱情的纯真,不要使爱情蒙受羞耻,不要给女方带来灾害性的后果。如果对方不是这样,而是自私地只顾眼前的一时之快,那么这样的男人就根本不值得爱。
主动的情形是:认为这是“时代的恋爱方法”,男女谈恋爱就应该如此,这当然是很大的误解。社会更加展,人们在性问题上就应该是越文明,越健康,越高贵,个人需要就越要和社会需要相一致的,就越要求相爱的双方特别是男方要为女方着想,尊敬她的志愿。个体的,少数的女性把以身相许看成是“拴住”男方的一种策略。要知道,这是很无知和幼稚的。这样做,拴住的不是他,而是你们女人。不过,事实上是,用不合理的手段获得的爱情不是真实的爱情,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缔结的婚姻不可能美满,幸福。
记住:“冬有冬的宁静,春有春的生机”,别在冬季的时候提早浪费着你的春季,这里没有必要超出时空。是冬就要安享冬的宁静,是春就要享受春的花季。如果你在冬季就把春季给浪费了,那你就有可能既得不到冬的滋养,春的温顺,又得不到夏的炽热,更别说盼来秋的收获了。提早结出的果实很可能会很甜蜜。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渐渐变老,一路上搜集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渐渐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渐渐变老,等了老到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仍然是我手心里的宝。
祝贺全天下的女子都能找到一个真爱自己和自己真爱的人。
婚前性行为的严重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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