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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陷阱-长期共同生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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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结了婚,男女双方就组成了一个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首先是个经济共同体。一对夫妻既是这个共同体的股东,也是它的雇员。简单的说,它是一家夫妻老婆店。除了那些特别富有的男女,一般的夫妻凡事总把共同体的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

他们共同生活的经济内容,小到柴米油盐,大到家庭投资,都比花前月下,巫山云雨来得重要。一对夫妻必须首先是合得来的商业伙伴,其次是合得来的同事,最后才是相互被吸引的情人。

夫妻中一方或双方花钱如流水,超出共同体承受能力,共同体就要面临破产。夫妻对钱财的管理、使用、投资意见总是不一致,生活的和谐便没了基础。我见到过被放高利贷者整天追债的夫妻,也见到过为了买一瓶水而争吵的夫妻。

夫妻一场,同时也是同事一场。家庭共同体的里里外外,都需要夫妻双方的全面合作。墙要漆成什么颜色?家具怎么放?招待客人,出门应酬,抚养、教育孩子,等等…要合作好真不容易啊!

相比之下,谈情说爱,拥抱做爱,要轻松容易的多。不过,等到夫妻把前面这些重要事情都搞定了,浪漫温情已所剩无几。

然而,有几个已婚者,或正准备结婚者,以挑选商业伙伴,同时以挑选同事的要求,来选择他(她)的结婚对象的呢?!撇开婚姻不谈,我们事实上又遇到过几个我们乐于合作的商业伙伴和同事呢?!

难怪婚姻成了个人生活和社会的一大难题;难怪有那么多婚姻专家和文章专注于挽救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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