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有的时候人是很懒的,但是你可能不知道,有的人的懒会酿成苦果,近来,就有个男子懒得下楼从18楼扔下电饭锅,这种行为的性质非常恶劣。
近日,苏州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高空抛物。民警在现场找到被抛下的电饭锅、衣架等杂物,其中,锅盖险些砸到路人。
警方接警后上门了解情况,男子称在看书籍《断舍离》,打算处理用不到的东西,因为懒得下楼,就从窗口直接扔了下去。
经查,居住在18楼的男子西某,打算近期辞职,准备把没用的东西都扔掉,因为懒得下楼,就直接从18楼扔下。目前,西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现在这位可以不用亲自去辞职了,直接开除就行了,也不用再摔电饭锅之类的,可以安安稳稳的吃牢饭不用自己搞了,真是一箭双雕啊!
有人说:“如果男子知道扔电饭锅会坐牢,就不会扔了。法律宣传真的很需要,居委会、物业应该承担起法律宣传的责任。”
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丧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
空啤酒瓶在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可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可想而知,一个电饭锅从十八楼掉下里的危害有多大。
有人说:“这简直就是法盲,懒得下楼就可以高空扔垃圾了吗?真的不知道万一出了问题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吗?对于这样的人,我只希望他可以得到他该有的教训,图方便也不是他这样子做的,真的让人太气愤了!该为他无知的行为付出代价了!”
有人说:“通过这件事可以发现这位姓西的两个问题。第一就是太懒;第二是精神麻木。一个人连扔垃圾都不愿意下楼,你说这人还能做什么?再就是这样的人思维已经呆滞了,已经不想问题了。最基本的事,你不担心这东西扔下来会砸人吗?”
有人说:“这样的人,既法盲,又没有公德,今年年初开始实行的民法典就已经规定,高空抛物必须入刑处罚。这位男子必须要为他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请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