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要结婚了,但是女方想要做婚前财产公证,朋友就觉得很生气,觉得对方没有信任自己。当然,其实他不了解这个东西,今天就给大家聊聊,婚前财产公证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实践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比如说,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最简单的意思,就是大家在结婚之前整理好自己的婚前财产,万一离婚了,婚前财产是不需要平分的。
婚前财产协议的签订最大的意义是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财产纷争,但对于个人财产数额不多的普通民众来说,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慎重考虑,因为很容易会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甚至为此而闹翻。
其实,很多有钱人会去做这个公证,因为他们财产多,万一离婚了肯定会有纠纷,因此做这个公证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
但是普通人财产不是很多,大头其实就是房子,存款往往不是很多。在财产形式比较单一、数额不大的情况下,结婚的对象要求的基本是生活的必要财产条件。
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很多人会认为对生活的必需品进行约定是对共同生活概念的否定,因此会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
当然,房子这个东西可以全款买的很少,大部分都需要夫妻两个人婚后一起还房贷。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是需要拿出钱财额外补给女方的,但是房子会分给购买者,一般都是男方。
能够做这个财产公证的,必须是未婚夫妻的男女双方。已婚夫妻原则上是不能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但是若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就双方各自婚前的个人财产进行明确约定,并签订协议。
其实,现在国内对于婚前财产公证还是挺有抵触情绪的,大多数人会觉得婚前财产公证有伤双方的感情,会被认定为未婚夫妻对彼此的不信任,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冷漠”、“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