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责任,是担当,但是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感情也慢慢消散,他们要分割的不止有交织在一起的心,还有两人的共同财产,在2021年民法典离婚房产分割中,也有了一些新变化。
在以前的传统婚姻财产分割中,不管夫妻双方为家庭付出了多少,家庭财产全部采用每人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进行分割。
比如说在一段婚姻里,妻子身家很少,几乎是身无分文,丈夫却是一个身家过千万的富豪,名下有六套房产和500万元的现金,在离婚的时候,就算男方名下的六套房产和500万元的现金不是女方赚来的,她依旧可以分走男方的三套房产和250万元现金。
这样的财产分割让很多人不满意,他们辛辛苦苦赚来的房子车子,一个离婚就要分去一半,
于是现在有了新的变化,自2021年起,离婚房产统统这样“分割”。
一、不能分割的房产
首先要了解一点,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子,而房子属于全款购买,那么这套房子就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即便加了另一方的名字,也没有用,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划分的。
第二种情况是房产做过财产公证,如果房产拥有者在婚前到公证处进行了财产公证,证明这些财产属于个人的,和自己的另一半无关,那么这套房产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不可以分割的。
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房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资产全款购买,并且只登记在了自己一个人的名下,在离婚的时候,只要能够证明买这个房子的钱款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这套房子也和你的另一半没有关系,即便是离婚,也不会拿来分割。
二、离婚时需要分割的共同房产
现在年轻人靠自己买房有些不切实际,于是夫妻一方的长辈会给孩子买好房产,或是付上首付,赠送给小夫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赠与方没有表明这套房子到底是赠送给夫妻中的哪一方,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拿出来进行分割。
如果是结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钱是谁出的,只要没有去做过公证证明,说房子是个人财产,那么这套房子即便是婚后一人全款出资,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必须拿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