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的时候,男女很容易被爱冲昏了头脑,于是支付大笔资金,等到分手后头脑冷却了才后悔想要回来,那么情侣分手后该还钱吗?
有人说:“我和前任分手的时候,我这有很多都是前任买的东西。我问他啥时候见一面还给他,他说你自己留着吧,我不缺那些,送出去了就不会收回来了。”
处于恋爱甜蜜期的男女通常消费较大,而且也很少分清谁来支付,一般会以男方或者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支出,一旦出现感情裂痕,闹分手的话。情侣间的消费问题也会成为双方争吵的事情,但要明白的是,恋爱期间的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但从人之常情上来讲,也的确应该还钱。一段感情的戛然而止,往往会给双方或至少一方造成心灵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在我们这里,分手后的一方即使提出再多理由,也很难让不想分手的一方所认同。
既然在以前的交往过程中,双方都曾付出了不小的感情和金钱。当感情这本糊涂帐很难算清时,将金钱关系算清就自然是分手最有效,最容易切断将来双方纠葛的手段了。
同时男女朋友分手时还钱,可减少彼此之间的怨恨,可使双方在分手后更加顺利地开始新的生活,毕竟与对方从此再也没有交集了!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特殊金额是不用还钱的,会被判定为赠予性质。能够证明是赠予的部分就不用还,否则按借贷处理。赠予是个纯自愿行为,没有这种觉悟就别逞能了!
有人说:“如果当时送的时候心甘情愿,但一分手就要回,感觉还蛮斤斤计较的。当然,如果是用于订婚或者结婚的彩礼类的金钱、礼物不算,因为我觉得这一部分相当于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予,是有条件的,在条件不成立的情况下那自然是应该要回来的。”
有人说:“分手之后还惦记着要回来的,感觉送的时候也不是很心甘情愿,还不如一开始就不送呢。送不起就不送,不想送就不送,又不丢人。反正我只要送东西都是抱着拿不回来也没有回报的心态,冲着回报而送的能叫送吗?那叫交易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