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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安置房离婚时怎么分 这里面的情况好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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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的时候,有的人可以拿到补偿款,但是也有人是获得了安置房,其中也有一些集体安置房。最近,一位网友要离婚了,想要分房子,结果一直协商不下来。今天就跟大家好好聊聊,农村集体安置房离婚时怎么分?

其实,这样的房子情况是很复杂的,大家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法院来管了。离婚财产分割时,农村房屋是较为特殊的财产,许多情形下女方要求分割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符合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离婚分割的前提,一般表现为婚内共同建造、婚内接受赠与等。但是在农村,很多房子是自建房,是婚前的个人财产。

就算是拆迁时获得了补偿的安置房,其实也是个人财产,这个性质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当然了,如果房屋产权有变更的话,那就另算了。不过在大部分情况下,这是很少见的。安置房也可以理解为是对个人自建农房的补偿,或者说是自建农房产权的权利延伸,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购置,离婚后就要平分,一方取得房产,给付另一方市场价值的房价。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然属于个人所有。

但是在拆迁的时候,如果获得了补偿款,还有按照人口给的补偿,这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比如说,在拆迁的时候,一个人给一套房子,这就是按照人口补偿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是可以分割房子的。

另外也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房屋为婚前男方所建,婚后夫妻双方对房屋进行过扩建或添附,扩建或添附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就有权利就该房屋的拆迁利益主张份额。

离婚妇女是否能在离婚后取得前夫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现实中,拆迁补偿款往往数额较大,大部分抚养孩子的母亲都会争取此部分利益。

但是,这都是有相关规定的,闹也是没有用的。

假设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妇结婚以后获得的,且有证据显明所拆迁得到的房子和按规定获得的赔偿金额都属于双方婚姻关系还正常存在期间所得,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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