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就意味着一段感情破裂,既然感情已经伤了,那就只好谈钱了。
发现伴侣出轨,不管是前期摊牌还是后期谈利益,首要都是先坐实出轨,搜集合法的,有效的证据。
先简单回顾下,哪些证据是合法的,有效的,能被法院采信的?
1.男女双方不雅的视频照片等。
2.出轨者自己承认有出轨事实的悔过书,保证书及其他的音像资料。
3.行政文书
行政机关出具的材料,常见的就是派出所的询问笔录。
如果出轨者所在的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企的,出轨一旦被发现,可能受到纪检部门的作风处罚通报,这些也是强有力的证据。
4. 出轨者与小三生育子女。
但是,合法的,有效的出轨证据,都能直接证明对方出轨么?
其实,除了最直接的男女双方不雅视频照片等,其他证据很难说。
主要是依靠法官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的自由裁量。
以开房记录来说,如果他们只是开房两三次,老公又能够自圆其说,虽然从生活的角度来说应该就是出轨,法官也会内心确信,但是真正落实到裁判文书上,往往就很难认定。
但是,如果伴侣硬性开房的记录多达三五十次,即使他再想自圆其说,或者他拒绝答辩,法官一般也是可以认定出轨的。
如何收集有效证据?其中哪些方法是无效的?
1.跟踪偷拍。
亲自偷拍可以,别人不行!
比如你发现老公出轨,就安排自己的摄影师朋友跟踪,并拍下他们亲密的镜头。
这种偷拍的证据是不被法官认可的。
因为你朋友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而且也会造成隐私泄露的风险。
但如果是你本人,那就没问题。
你可以跟踪偷拍,在公共场所,甚至一些私密场所都没有问题,
只要不闯入别人家中,或者别人特定的有权场所就行。
所以如果你想取得照片证据,一定要自己拍。
2.家中偷拍
有一个案子,女人怀疑老公有外遇,于是在自家卧室的电脑里偷偷装了个监控摄像头,然后告诉老公说要出差,估计要一周才能回来。
刚安装的第二天,老公居然就很配合的带了一个陌生的女人到家里,于是她就成功的偷拍了很多老公与小三的不正当关系的录音视频。
以这种方式获取的证据合法有效。
3.现场围攻
自家可以!小三家不行!
有的人性格比较着急,说,我不偷拍,我就去现场围堵围攻。那么这个时候就要看这个现场是哪个场。
比如,前几天的一个案子,这个女人感觉老公最近状态不正常,就跟踪了。
发现他经常去一个陌生的小区,还一去就半天不出来,果不其然就发现老公和一个陌生女人动作特别亲密。
经过多方努力和一番设计,终于确定了这个女人家的具体位置。
然后,她就领着亲戚朋友三五个人闯入了这个女人家中。
虽然成功的抓了现场,几个朋友也很给力,把小三按在床上拍了不少的照片。
但是!
以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不仅不会被法院采纳,而且可能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因为你是在别人家里捉奸,侵犯了小三的人格权, 而且如果造成了名誉受损,小三是可以起诉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这个数额也不少。
所以这种方式不可取。
4.家中捉奸
但如果是在自己家中抓现场,并用手机当场拍照录像。这种方式就是合法的。
5. 报警嫖娼(非万不得已,不建议使用)
有的女性朋友,知道老公和小三开房后,一怒之下就报警举报卖淫嫖娼。
如果警察到现场抓了个正着,那么公安机关的出警笔录就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
但大多数的时候是无用的。
比如警察去了,两人只是正襟危坐,说是谈工作,我们的警察叔叔也只能悻悻而归,还批评你滥用司法资源。
所以这种方式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机会难得,我是不赞成你去麻烦警察叔叔来处理你的家事。
哪些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的?
如果进入到离婚诉讼阶段,有些材料你无权调取,那么只需要提供线索就行了,然后直接申请法院调取。
1. 酒店的开房记录
这个你去酒店,酒店是不会给你的。所以你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2. 医院的住院病历
如果你确定老公和小三生育子女了,那么生孩子的住院病历你无权调取,医院也无权给你。但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3.一些聊天记录
如果你没有收集到,你申请法院到通信部门调取也是可以的。
比如王宝强诉马蓉的离婚案件,据说当时马蓉并未承认自己出轨,也不同意离婚。最后法院调取了马蓉和第三者的聊天记录,内容特别露骨,这才算定案。
4.消费或财产的证据
比如银行,保险公司,基金证券机构等,你也无权去查询。
但可以让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前提是你有确定的账号信息就行。
5.行政机关的文书或者材料
比如,公安机关的出警笔录,纪检部门的通报材料,也是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的,但是必须提供确定的线索。
比如出警记录要提供时间,地点,报警人电话,事由等。
以上,就是关于出轨证据收集的内容。
总的来说,出轨的证据很难收集,但是在精力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去收集或者留意线索。
如果无法直接获取证据,从法官新证的角度,你应该尽量多的收集多种证据,形成证据链,只要出轨者没有足够的否定证据,一般也是能够认定出轨事实的。
搜集出轨什么叫合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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