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很后悔结婚,当时为什么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很多人说我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也觉得自己很可恶,可是我能怎么办呢,前几天我见到王健了,他说他一直都爱着我等我。
我是一个30岁的女人,结婚半年,我和我丈夫(李可)08年初认识,当时我对他没有太大感觉,但感觉他条件不错就试着相处了,08年底我家人提出要我们结婚,他迟迟不答应后来才知道他家人反对我们在一起,之前他从来没跟我说过反对一直说同意,我们坚持了挺长时间无果分手了,当时我挺痛苦的,随后我认识了另外一个男孩(王健),认识王健后我很快忘记了失恋的痛苦,心里有了一种新的希望,很快爱上了王健。
开始我们都很迷恋对方,王健对我也挺好的,后来慢慢的我直觉告诉我王健不是很爱我只是觉得我很适合做老婆,他工作不好条件差所以缺钱不断跟我借钱并且都没有还,可是我依然爱着他,终于有一天我感觉到累了,我觉得他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没有给我安全感,有一天我自己郁闷我就给李可发了短信,这时李可对我说他家同意我们了,说他家里同意了希望我能跟他结婚,我处于好奇就跟他去家里见了他家长,看不出他们对我有什么不满意。
李可男以前对我也很一般,我以前生病住院他都没有照顾过我,但是和好后对我很好、很照顾我(可能是处于内疚吧),李可条件也比王健好房子车子都有,工作也好,但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发现和好后我对他更没有感觉了,当时我很矛盾犹豫,心里是爱着王健的,但我不确定他能对我好,会跟我过一辈子,也担心他的经济状况,我当时稀里糊涂的答应了李可。
我提出跟王健分手他接受不了打了我,我一气之下离开了王健。和李可在一起了,但我发现我比以前更不快乐了,整天都想着王健,想到分手就很心痛,王健也很痛苦的求我回心转意看得出他现在爱上我了,我当时一直犹豫,看到王健真的悔过了我真想回头,但我又没那个勇气,或许我当时太看重物质了,觉得房子太重要了,觉得以后我会慢慢爱上李可的,就这样我在矛盾犹豫痛苦拧巴的心情下跟李可结婚了,婚后他对我依然很好,但我时时刻刻都没有忘记王健。
我不是故意这样的,是我真的做不到,我跟李可没有同房过,结婚这么久我很烦他碰我,而且他那方面不行,最近我每天都梦到王健,很痛苦很想他,从朋友那里得知王健不知道我结婚了,还到处找我呢,我现在完全明白了房子车子不能给我快乐,真的不能,我努力的想爱上我老公可我做不到,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离婚但是我会伤害很多人,我的家人,他的家人和他,不离婚我过着非常辛苦。
说实话我很后悔结婚,当时为什么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呢。很多人说我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也觉得自己很可恶,可是我能怎么办呢,前几天我见到王健了,他说他一直都爱着我等我,我心豁然轻松了,很开心跟他在一起(我们什么都没做,就是见面聊天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呢,有时我想自杀,想死了或许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不会痛苦了。
一凡老师解答:
对于中国人来说,夫妻间谈起自身的夫妻生活更多的是难以启齿的,可是夫妻生活也是影响到夫妻间一切正常夫妻感情的一个关键要素。其实很多时候在常年不同房的情况下,在他们的心里这段婚姻关系也已经是消失了。那么,夫妻多久不同房算无效婚姻?
一、夫妻多久不同房算无效婚姻?
夫妻有多久不同房都不算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法定婚姻条件的男人和女人的结合,这种结合不具有法律上的婚姻效力,与配偶是否在同一个房间并没有什么关系。
根据《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第十条规定,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则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夫妻之间多长时间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
夫妻没有性行为的原因很多,而且这不是直接离婚的法律条件。
但是,如果没有性生活是夫妻关系破裂的原因。只要不是因为正常的工作原因导致两人长期分居没有性生活,分居生活超过三个月,就可以提出离婚。
通常,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离婚,则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三、最新法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综上所述,婚姻关系的有效性不能仅仅通过配偶是否有无性生活来判断。婚姻关系的有效性与夫妻有无性生活没有直接关系。关于法律上无效婚姻的确定或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大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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