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起来好傻,我从前竟然因为喜欢他而偷偷藏了这张照片,还真是很俗套的校园恋爱。
我讲过很多别人前任的故事,却极少提起自己的前任。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就像是我曾经为之付出过的真心,在时隔多年后的今天,无论以什么样的情绪和语言去回忆,都觉得太轻了、太浅了,所以很多时候都变成了不如不说。
当年被「绿」的人是我,爱上另外一个女孩的是他。命运的有趣在于,分手后的第七年,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希望复合的也是他。他背着双肩包,站在漫天大雪里,俊朗的模样分毫未改变。
「好久不见。」还是那个声音。
「开场白太老套了。」我笑笑。
我心平气和地和他坐在我喜欢的餐厅里,听他说起这些年在国外的事。那些被我预想的情绪,对他的好奇和兴奋,对过去那些事的愤怒、委屈和歇斯底里,统统都没有。
「有些话我想当面跟你说。」他先开了口,「从前的事,是我对不起你⋯⋯」
「别提从前了。」我打断他,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说,「你知道吗?校门口那家我最爱的奶茶店,我已经记不起它的味道了。」
「我可以陪你找到新的奶茶店。」
「但我已经不爱喝奶茶了。」
我在心里一遍遍地跟自己说:「这就是你曾经深爱的少年啊。」我甚至在脑子里想起《手札情缘》中艾丽和诺亚相逢的场景,可是很抱歉,我骗不了自己,也不想骗他。
那一刻我才知道,当年变心的是他,现在变心的是我。我像看见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没有心慌更没有心动,连小小的紧张都没有。哪怕我知道,或许这一辈子,我不再会像当初爱他一样去爱另外一个人;哪怕他的这次回头,是我们之间唯一的一次机会;哪怕⋯⋯
嗯,我还是不想再给我们一次机会了。
当我不再是当年那个悄悄自卑、需要被认同又小心翼翼的女孩,他的独特非凡就成了再简单不过的寻常。现在我才明白,他并非自带光芒,而是我的爱给他镀上了一层光环。
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是需要机缘的。不同的人生阶段,爱情的触发机制都会有所不同。青春期喜欢有书卷气的白衣少年,再长大些会喜欢幽默风趣的,三十岁之后或许会更喜欢踏实靠得住的男人。
我身体里的细胞在更新,我对爱和陪伴也有了不同的理解和需求。他很好,但我也不差,甚至在分开的这些年里,我比他更快地成长。
很多时候,一段感情结束了就是结束了,失而复得这种事在现实里并不常见。需要珍惜的时候你没珍惜,等我离开了,关系结束了,想忏悔?不行,没用的。对一个人的 「我喜欢过」和「我现在仍喜欢」完全是两回事。并不是你每次跑回来找我,我都是留在原地的。
当时以为一辈子不会消失的爱意,现在想来却觉得是自己的痴傻。单纯也好,成熟也罢,爱情的修缮从来都逃不过时间的过滤。要有勇气成为他人的过去。
虽是如此,每每想起过往种种,心中依旧会有难言的辛酸。
顶着大雨就为了给他送一杯热果汁;跷课去球场看他打球;看到美丽的云、奇怪的树都想第一时间拍下来和他分享;在运动会上拿校服为他撑起一片阴凉;彻夜未眠为他织一条白围巾;听说他有一个难忘的青梅竹马,我哭着回宿舍喝了酒。
有次在学员群组里和大家聊起这些,有个女孩说:「看姐姐的书,一直认为姐姐是个很酷的人,是不会为男生流泪的人。」
「不不,姐姐从前也是恋爱脑。」
但我怀念的,从来不是那个少年,而是当年为爱而冒失拙笨、有点少根筋的自己。那样单纯且极致的心动,在多年之后的今天,很难再逐个重历。
他离开这城市的那天,发微信消息给我:「在我们相逢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放下了,因为你看我的眼神里不再有星星。」
「一帆风顺。免回。」我明白的,推开一部分爱的同时,我也推开了一部分的自己。当一个女孩子对你不动声色,毫无波澜,喜怒哀乐不再跟你沾边,才是爱情最终的闭幕。所有的牵绊至此松开,宇宙浩大,此去一别,不必再见。
很多年后,我读到一段话:关于你我之间的结局,如果这样还不是最好,那怎样才是最好?无非是你住静谧河滨,我住寂寞城堡。
忽有故交心上过,回暮已经是万重山。 值得庆幸的是,有的关系我可以大方地说出我尽力了,我付出了诚意和时间,我丝毫不会觉得遗憾。该后悔的人,不应该是我。
人可以回头看,可是不能回头走,因为逆行是全责。
还记得我提到过收到前任结婚喜帖的小七吗?
小七的前任,我们叫他志恒。在小七收到喜帖后,我们这些当年的好朋友,也都陆续收到了婚礼邀请。我原本是不太想去的,直到我接到小七在机场打来的电话。
「亲爱的,我刚刚落地,这几天想暂住你家。」
「好,那我给你换一套新床单,但你大老远赶回来参加前男朋友的婚礼,这不是自虐吗?」
小七说:「我就是回来自虐的。」
我们在婚礼开始前半个小时赶到,婚礼正式开始,志恒作为新郎先上了台。
原本兴奋异常的小七 ,看见穿着礼服的志恒,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人生中总有一些时刻,我们会从热闹中忽然沉默下来,这种沉默背后也许有千言万语,也许什么都没有。
小七就这样看着新娘的父亲把新娘的手交给了志恒。我有些担心地看着小七 ,她使劲挤出笑容。台上,新郎新娘交换戒指,说「我愿意」。
新郎新娘逐桌敬酒,还没到我们这边,小七已经给自己灌了两杯白酒。
「别喝了,你的眼眶都红了。」朋友看小七喝了一杯又一杯,忍不住劝她,但她根本不听,仰头又是一杯。
志恒和新娘走过来,小七这时候立马起身,我才发现她穿了白裙子。
「今天招呼不周,改天咱们再聚,谢谢大家能来。」志恒没有看小七 ,我觉得他是不敢看。小七举杯:「祝你⋯⋯祝你⋯⋯不说了,我干了。」
婚礼气氛本来已渐渐回落,宾客们大多吃饱准备撤了。偏偏这时候主持人说有没有亲朋愿意上台讲几句,为新人奉上祝福。
小七忽然拿起桌子上的一瓶洋河大曲(浓香型白酒,以优质高粱为质料),咕咚咕咚灌了几口,「噌」地站起来,冲了上去。
我拉了小七一把,没有拉住,心想:坏了,要出事。
接下来的画面,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至今不管参加谁的婚礼,我都会想起那天的小七。
小七跌跌撞撞地冲到台上,看了志恒一眼,然后跟乐队小声嘀咕了几句,便站在这边央。
她唱了周蕙的那首《约定》。唱完后,小七站在台上,拿着麦克风大声说:「刘子燃,你放心,我就到此为止,不会做更过分的事,我不想以一个不堪的、疯了一样的形象到最后,我记得我当初出现在你世界里的时候,挺可爱的。刘子燃,祝你幸福!我丁小七祝你幸福!」
我们几个在台下心惊胆战,新娘子的脸拉得老长,亲友们吓得下巴掉了一地,来不及捡起。
志恒只是安静地看着小七 ,什么都没有说。
我们几个上去把小七拽了下来,在新娘叫保全之前,把小七带离了现场。
大约是刚刚酒下肚得太急,小七在路边吐了许久。
吐完后她的第一句话是:「胃倒空了,我们吃烧烤去吧。」也好,毕竟刚刚大家被她惊吓得也没吃什么东西。就这样,在烤羊肉串的烟雾中,小七再一次讲述了她和志恒的少年往事。
总有人说,「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这究竟有多难。
「爱了那么多年,怎么就不爱了,怎么就分手了?」有人问小七。
「不是不爱了,是在那个当下,爱不下去了。」说这话的时候,小七已经泪流满面。
「我今天,不是去捣乱的,我见过他很多样子,唯独没有见过他穿上结婚礼服的样子。我就是想去看看,看看我那梦寐以求的场景。」
「小七 ,有一天我可以把你写进书里吗?」
「那你一定要告诉那些看你书的人,渡水而过,不代表你拥有这条河。」
去年初秋,小七结婚了。婚礼那天,她穿了平底鞋。
前任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有人说,不能怪,因为你爱过。不能再爱,因为回不去。不能提,因为心有芥蒂,就像上辈子的事情一样,你不能对别人讲,也没有必要讲,就只能安安静静自己承受。回忆到美好的情景,会开心,会笑。回忆到不好的事情,会有点心疼。心里有一场海啸,但一个人静静地坐着,没有人知道。
但我仍旧认为,轰轰烈烈地爱过,总好过从未拥有。
——
昨天收到一个女孩发来的私讯,说自己的前任忽然传来加好朋友的请求,她完全不知道怎么办,问我有没有什么建议。
我分不清她是喜是怒,一时没有回覆。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她又发来一句话,说:「姐姐,我还是决定不加他了。」
我想,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对她来说,一定特别漫长吧。
我赞同她的做法,因为突破许久不联系的状态很容易,可是要突破一段未曾互相参与的日子中间的隔阂,且忘记过去带给彼此的伤害和难过,太难了。
为什么分开好久的人,会回过头来重新联系前任?
总有女孩更愿意相信,是他忘不了自己,是他还爱自己。但我说句让你难受的话,比起终于悔过不想失去你,更大的可能性,是他再也没有遇到比你更好的女孩,如果遇到了,他不会想起你是谁。
「请求加你为好朋友」意味着什么?
绝不仅仅是你的好朋友列表里多了一个连络人而已,而是代表着你们的生活又将重新有了交集。看似「多年未见,我对你仍有惦记」的交际,背后隐藏的其实是小心翼翼的试探。
我特别不喜欢这种「回头」。
当初会选择分开,一定是这份感情已经让两个人觉得负累,彼此都认为分手以后会过得更好。那又为何在许久之后再次出现,搅乱对方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生活呢? 而你,又为什么好了伤疤忘了疼,天真地以为还可以再试试呢?
事过才后悔,失去再珍惜,似乎是人类的通病。
拥有的时候只当作平常,失去后才知道后悔莫及,想要拼尽全力去挽回,可惜早就已经过了感情的保鲜期。
记得之前网络上流行过一句话:我们去复合,去重蹈覆辙,去互相折磨。
但我更喜欢另外一句话:算了吧,那段痛不欲生的日子,我好不容易熬过来的。所以千万拜托你,别再来打扰我了。
放下一个人是种什么感受?
有那么一瞬间,你清楚地感知到心里某个开关「哢嚓」一
下断开了,即使心中还有不舍,内心却有一个声音清晰地告诉自己,「真的只能到此为止了」。
我挺喜欢你的,但这事过去了。
你应该过得更好,比跟前任在一起的时候还要好。
不如就把这个加好朋友的请求,当成是对方一次手滑的失误操作吧,又或者诚实点,「我是真的不想再加回来了」,都好。
不论是你收到了前任加好朋友的请求,还是你有那么一瞬想要同意请求,以此来窥探他的生活,我都希望你能冷静下来,好好想一想,他真的那么重要吗?你真的放不下吗?你走过的路,即使山高水长,其实都不必再和他说。
电影总是太残忍,让黎花咨询,让旧梦重温,让走失的人再相遇,让没爱够的人继续爱。我想,正是因为现实中无法实现的东西出现在电影里,我们才会为之流泪的吧。
回忆和遗憾总会被时间冲淡,逝去的人和事终究会成为回忆里的点缀,再惊不起一丝波澜。
我曾热切而无畏地爱过你,我曾赤诚而天真地爱过你,我曾绝望而期待地爱过你,可是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没有人会永远留在原地等一个人,也没有人会频频回头去看已经模糊的风景。
或许我对你仍有爱意,但我已经不想和你在一起了。
——
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则引发热烈讨论的发文:为了报复前任,你都做过哪些事情?
翻了翻留言,还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我朋友菲菲的例子值得提出来讨论。
菲菲和初恋男朋友在一起七年,眼看着到了第八年,男朋友和公司老总的女儿谈起了恋爱。是的,菲菲被劈腿了。从前和菲菲在一起的时候,男朋友总是说等自己晋升到部门经理后就结婚,但和白富美认识不到三个月就公布订婚了,也对,估计这一结,何止是经理的职位。
菲菲把自己关在家一个星期,随后马上答应了身边一个男生的追求,条件是要尽快结婚。我们当时知道后都劝她,才认识这么短时间,彼此都不了解,不要这么冲动就做决定,但她完全听不进去。
你以为她为了什么,不过就是为了给前任寄去一张喜帖。她到底有没有报复到前任,我们无从得知,但两年后的今天,我们听说菲菲正在跟老公打离婚官司,争孩子的抚养权。
为了享受那一点报复的快感,她就这么轻易地把自己下半生的幸福,交给了一个不怎么了解的人。
傻吗?真的很傻。
报复前任的各种方法里,最傻的一招,大约就是伤害自己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有些东西已经丢了,就别再让自己不快乐了。
——
当你兴高采烈地穿着新鞋出门,但一出门口就踩到了泥巴,你想让那块泥巴毁了你一天的好心情,还是去把它蹭掉,继续走你的路呢?
抓着那一点不甘心不放,砍向别人的剑,最后都插在自己身上。
恋爱时,他是世界唯一;分手时,巴不得除之而后快。
反反复覆地纠缠,让对方疲于应付,也花费了自己大好的时间,真的有必要、有意义吗?报复完一时爽,但爽完之后呢?你扪心自问,真的就高兴了?释怀了?放下了?
我不是劝你宽容,我只是觉得,因为折腾前任而浪费自己现在和以后的时间,真的不值得。
如果只是让前任鸡飞狗跳倒也罢了,万一哪天走上极端,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情,一是会让自己心理变得越发歪曲,二是你根本没办法去收拾这烂摊子。
本是为了惩罚前任,最后变成惩罚自己,太亏了。
是新欢不够好?偶像不够帅?还是逛街不够嗨?非要每天揪着一个旧人不放,何苦呢?
——
前任会不会想念你这件事,其实不是你能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他在离开你之后的人生过得如何。
如果说,他跟你分手之后遇到的女孩子,各方面都比你好,那么不好意思,即使你再优秀,他不太可能大想起你。但如果后来遇见的人有不如你的地方,不论是性格、颜值还是出身,他都会怀念你一下。又或是,之前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很顺,分开之后栽了,过苦日子了,也会想念你。
别想啦,试图引发前任注意,让对方后悔,都是挺傻的事。
因为当你不再参与到对方人生的时候,悲欢都不因你而起,你只是对方生活片刻里闪现的纪念品,你并不能左右自己的出现和逗留,一切毫无意义,不如向前看。
既然是前任,就让他留在过往的时间里。
报复他干嘛?不管当初是因为什么,至少在你们决定分开的那一刻,彼此都觉得没了对方自己会更好。一别两宽,别为难自己。
一生很长,把那块绊脚的石头踢掉,没必要在原地怨天尤人。
一生又很短,短到爱一个人的时间都不够,何况去恨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