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证据该怎么取呢?我极不推荐什么调查公司等,高价、费时费力的取证方法,我给出两个经济实用的取证方法:
一是录音;二是用手机录屏方式取得对方和第三者的聊天记录。
但是在这之前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出轨能让过错方净身出户吗?能让对方少分财产吗?
是,在很老百姓的想法里,出轨能让对方净身出户,至少是能让对方少分财产。
但其实,不论出不出轨,法院在判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原则依然是——平均分割!
因为,法律上从来没有净身出户这个名词。想要净身出户,除非一方自己主动放弃财产,否则根本不可能依据法律达到这个效果。
其次,按照法律,出轨也不能少分财产!
目前婚姻法上的确有关于少分和不分财产的规定,但那是在财产方面的——「离婚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跟忠诚有关的条款,从来没有提到什么多分、少分财产,老百姓心里希望的一切对出轨方的惩罚,都是一厢情愿的情感宣泄,其实落实到法律上根本没有多分、少分之条文。
那有人就不爽了,对于出轨,法律就没有一点制裁吗?
当然不是了,法律对出轨严重——达到过错程度的,也有惩罚,一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二是,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只是怎么照顾,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早在 1993 的司法解释中,就已经有了这句话,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要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切记,是无过错方,不是不出轨方,普通的出轨,一般达不到过错的程度)。
在 2021 年的新《民法典》中,把这句话明确写在法条里头了。这是一个趋势和进步。
原来,司法界对于这条司法解释是否已经过期了,一直存有争议,所以这次立法算是把争议正式提到明面上,承认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至于照顾多少,要考虑过错的严重程度和情节,还有双方的财产情况但是切记,这只是一个照顾原则,也不是说过错方就要少分,无过错方就要多分财产。更不是说,具体要按照什么固定比例分割。
所以,怎么照顾,要看具体的法官自由裁量权。
比如,对于家里只有一套房子的,可以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把房子判给无过错的女方。
(请注意,房子就算判给无过错的女方,也不是说她就不需要给对方钱了,要给的钱是多少,怎么给,要看具体对方的过错程度)
还得说上,至于什么是过错和无过错,请大家不要等同于出轨和不出轨,出轨的要达到长期稳定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或者是重婚,才叫婚姻法意义上的过错。
一般的出轨是不容易达到过错程度的。
所以,指望拿到对方出轨的证据,去法庭上,让法官来自由裁量权,这还是有点不靠谱的。
更重要的还是提高协议离婚时谈判的水平,自己谈出一个比法庭上高的数额。
最后,过错方的离婚损害赔偿金,容易拿到吗?超级难,就算拿到了,数额也很低。
《婚姻法》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也就是说,对方达到重婚和同居这两条标准的,配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既然提到了重婚和同居,给大家普法一下,先说什么是重婚?
重婚是指两次登记结婚的,或者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所以,如果不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就算有孩子了也很难认定是重婚。
很多女性问过我,他们连孩子都有了,结果都坐实了,难道还在乎过程吗?
有没有孩子不是重点,重点是有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
在北京,光重婚的立案,就难上加难,要求两个以上自然人的证人证言,更别说判决重婚了。
重婚罪在乎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这个这个罪名的设置初衷,主要是为了保护一夫一妻的制度。所以,要以夫妻名义,而且长期居住,这才是重婚罪要惩罚的违法行为本身,至于生不生孩子,只是影响到罪刑轻重而已。
再说第二个概念,什么是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要求的是——长期稳定的,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
长期稳定,啥意思呢?和同一个第三者要春夏秋冬住在一起,只是同住一晚、住一周都不算是同居。
有效力的同居证据是什么呢?
最有用的是老公自己认可同居的文件,比如他直接承认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而且达到同居程度,以后保证不再犯之类的文件。不过,让他写这个有点难哈?
其次,也可以在跟男方谈判时候录音,在对话中要他承认与小三的同居关系,这样也比较有用,因为毕竟是当事人自认的证据。(记住,录音证据不可以对音频剪切,所以尽量要录干货,杂七杂八的谈话请别录进去,录音也不能转存,法庭要求出示原文件)
另外,还有邻居、看门大爷、专职司机等人的证言,证明总是看到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居住。
听我解释完定义,你会发现,举证对方同居或者重婚是极难极难的。
当然,还可以收集老公和第三者同居的照片(我最近接了一个案子,男的特别喜欢拍自己和小三的合影,都存在邮箱里,他老婆进邮箱之后,下载了很多张这样的照片),当然了,你需要拿到的是,春、夏、秋、冬他们都在一起居住的照片,一张两张的证明不了长期稳定。
听完你发现证明对方同居也是极难的。
总结,就算拿到的是他们的床照,也只能证明到一次出轨、一次婚外情而已,根本达不到同居的程度。达不到重婚同居,就连离婚损害赔偿也要不到。
如果客户是为了拿到离婚损害赔偿,要是找调查公司去取证,拿到的赔偿金还抵不上调查公司的开销。
因为这个离婚损害赔偿,是精神抚慰金,一般不超过 5 万,普通的案件,赔个一两万,甚至几千。
虽然如此,拿到对方的出轨证据,还是非常必要的。
一方面在法庭气势上,能让出轨一方败下阵来,另一方面,在法庭以外的谈判中,不出轨一方能占据上风。
那出轨证据该怎么取呢?我极不推荐什么调查公司等,高价、费时费力的取证方法,我给出两个经济实用的取证方法:
第一个:录音,在自己家里,自己车里,以及公共空间,放置录音录像设备,这样的证据是合法的。
这些都是我的客户教给我的,拿到法庭上,对方律师当然质疑,说证据取得的手段是非法的,但法官认可证据取得的方式。
车载录音设备,除了可以定位以外,还能实时监控车里的人说了什么,一旦他们聊天,设备第一时间给录音的人来电话,接听了电话,就能听到车里人的谈话,同时这部分谈话还能录下来。
可以推荐一个车载录音器,叫途强,买 299 的价格的,别买太便宜的。
第二个,用手机录屏方式取得对方和第三者的聊天记录。
在录屏之前,先找到对方微信的设置,打开账号与安全,里头会显示一个人的微信号和手机号。
这是为了避免有的男人,一上了法庭矢口否认,微信是他自己的,有的人说,这是我老婆用我的头像注册的微信,估计冒充我去和别的女人聊天,来污蔑我。
证明了他是他之后,再打开他和其他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用另一个手机拿着录制,播放他和第三者的说话语音,打开他们的聊天图像,而且把图片和文字部分,合并转发的自己手机上来。
这样的证据,一方面能拿到法庭上用,另一方面也能在谈判过程中使用。
讲完了出轨取证,我们来讲讲白纸黑字写的「出轨就净身出户」的承诺,有效吗?
签了净身出户的协议有效吗?
有的女性说,他是初犯,其实我们还不想离婚,我让我老公给我签一个表忠心的协议,那是他白纸黑字,同意了出轨就净身出户的,这是不是以后再出轨,就有效了呢?
这种以出轨为前提条件的协议叫忠诚协议。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要恪守忠实义务的协议,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向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等或放弃部分全部财产。
请问,这种双方自愿签字的忠诚协议到底有效吗?
答案又会让大家失望了,现实中净身出户的协议都是会被法院判无效的。像最高人民法院的吴晓芳法官曾经说,让人家净身出户,难道你让人睡大马路吗?签忠诚协议要保证一方的基本生存条件,否则签了也白签。
所以,现实中,人们高喊出轨就净身出户,那也只是一厢情愿的情绪宣泄,忠诚协议在法律上是空白的,有没有效力要根据条款是不是合法来确定。
举个例子,大家看看这个协议有效吗?认为有效的请敲「1」,认为无效的,请敲「2」
有一对夫妻,男方风流成性,总是在外喝酒晚归。后来女方要离婚,男方痛哭流涕不同意离,女方就跟他签了个协议:「每次男方喝酒回家,罚款一千;每次发现他在网络社交平台跟陌生女性聊天,罚款五百;如果再发现一次婚外出轨,就净身出户,而且离婚时不许争孩子抚养权;如果男方主动提离婚,也净身出户。」听起来很解气是不是?可是遗憾的是,这个协议的所有条款都是无效的。
老公出轨如何拍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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