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收到隐私照
7月以来,孙悦的微信号总有人申请加她为好友,出于戒备孙悦一直没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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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该人锲而不舍,7月23日,孙悦同意后,看到的却是表妹的头像。原以为是表妹用的“小号”,未料,7月24日之后对方竟然不断地发来表妹的私密照及视频,并将这些个人隐私发送到朋友圈,孙悦顿感不妙,便直接联系了表妹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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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作俑者前男友
这些私密照以及视频拍摄于2017年之前,刘莹见状同样大吃一惊,赶紧报警。
只楚派出所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了作案人杨林!杨林何许人?刘莹的前男友!8月7日,迫于公安机关压力,杨林前来只楚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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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隐私被拘留
杨林交待,2017年与刘莹分手后为了损毁其名誉,两次向刘莹的亲人、同学及朋友圈发布其私密照及视频。
杨林的违法行为对刘莹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五日。(文中人为化名)
询问作案人
民警提醒
当下,互联网发达,存留个人隐私等需慎重。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在网络上传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对于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制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综合只楚派出所
来源: 山东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