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七年之痒是定律,那么婚姻应不应该设置有效期?感情到了一定的程度,一定会被消磨干净,这种说法我觉得是没有多少道理的,我觉得这都是个人自由,想离就离,想结就结。
网友A:“在过去,婚姻是一种依附关系,现如今,女性是属于自己的。现代婚姻代表独立男性和独立女性达成一种契约。如果把婚姻当作有无限时间去相爱,可能会令婚姻平淡于柴米油盐中。设置婚姻有效期,那些早已陷入到泥潭中的婚姻,或许会有起色,关于婚姻有效期你怎么看?”
有人说:“别人想结就结,想离就离,这是别人个人的意志,用不着外人指手画脚替人家做决定。我寻思柴米油盐酱醋茶啥时候成贬义词了,那结啥婚呢?直接鼓励不婚不好了吗?这样男女双方也不会因为离婚而贬值。思想超前没毛病,但是要遵从时代的发展去改变,都像这人说的,往后的人都没有了责任与担当了,到点就离呗。”
网友B:“越来越多的婚姻提前终止,我们也许可以试着把这个长期更改为一个可预见期限。试想,婚姻到期后,自动解除,按照约定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从人的心理上讲,不用再背负道德的压力。我认为给婚姻设置有效期的初衷,只是想给那些错误婚姻一个轻松改正的机会,而不必背负上沉重的道德谴责。”
网友C:“婚姻的有效期这主要看夫妻二人在平时的相处过程中是怎样去相处,好的婚姻,有效期是一辈子,甚至能够影响几代,而不和谐的婚姻,有时候会让婚姻在短暂的时间内破裂,有的是在所谓的七年之痒后,有的短到让人膛目结舌,只有几个月。”
网友D:“在我这些年的情感婚姻等方面研究发现,我们所认为的这些保质期,七年之痒之类的词汇,更多的是一种心病。其实不要在意所谓的七年之痒之类的事件发生,我们在很多时候有很多巧遇,比如在第七年的时候,经常吵架,夫妻间的感情不稳定,就会定义为七年之痒,其实这是很主管的一种观点,不应该盲目的去定义这些词汇。”
有人说:“婚姻是契约,它就浪漫在双方对终身的交代。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就是给准备结束婚姻的双方一个自省时间。纵然吐槽了n次离婚冷静期,但却是能理解立法者背后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