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就算是曾经感情很好的人,最后也都是撕破脸而已。还有的人就是想离婚,但是另一方就是不愿意离婚,因此就会有长时间的拉锯战。今天咱们就来说说,离婚有一方死活不肯离怎么办?
很多人都有一个想法,或者说这是大部分人的想法,那就是“宁愿拆十座庙,也不愿毁一桩婚”。不少律师的理念都是“能不离,最好别离,还是原配的好”,主张“劝和,回家好好过日子”。
就算是一定要离婚的话,也一贯主张大家一定要慎重,要深思,想好了再决定。
在现实里,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感情很好的,不少人也就是凑合过日子,甚至还有人连凑合都做不到。现实中,总存在极少部分婚姻,夫妻死活过不在一起,一方想尽办法要离婚,但另一方死活就是不同意,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是条死路。
对于外人来说,其实很难知道夫妻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你真的想要离婚的话,最快的途径还是要说服对方,然后协议离婚。在这个过程里,可以做出一些退让,最起码比起诉离婚要快多了。
如果你不管怎么样都没有办法说服对方的话,那就只能去打官司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感情破裂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等,如果你拿出足够的证据,还是可以离婚的。
最怕的就是你根本拿不出来证据,这样的情况下,法官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另外,如果第一次没有判离的话,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有着规定的,算是一种人文关怀吧。
另外,如果夫妻有一方是特殊身份的,还有额外的规定,比如说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等。
这也是为了保护另外一方的利益,尤其是女性怀孕的时候,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