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休生育奖励假遭开除,孕妇歧视也是职场潜规则,现在对于职场女性太不友好了,没怀孕的不想要,怀了孕的又不想让人家休产假,到底要怎么做才行呢?
依据广东省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除享有98天产假待遇外,另享有80天的奖励假。
然而,在广东一家电器公司工作的女职工,因为休生育奖励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双方闹上法院后,涉案公司被判违法,应向钟某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假工资损失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这个逼走女员工的方法非常常见。而且是默认的规则。告过公司的员工也会被其他HR拉黑,无法立足。
有人说:“我们公司一般这么干:把这个女职工的工作分给其他人,然后给个闲差,每月给个2000底薪,季度业绩打最低分,末位淘汰。公司都不用赔钱,如果这个员工告公司就说不加班无法胜任工作。如果HR搞不定,那么HR离开。”
现在女性工作难已经形成了现实问题。女工因生孩子被开除,通过维权拿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不能说法律不保护女工的权益,但是结果呢?
女性丢了工作生活质量下降,而那家公司把这个女工的工作分给现有的员工,对于人工成本来说,那点赔偿根本不算什么,然后规定尽量少招女性,就算招也只招那些已婚已育的女性。长此以往,谁还敢生孩子?
开除或者辞职,对企业来说,没啥损失,它可以分分钟招到人来顶替。对职工呢?没了收入,没了工作,怎么养家糊口?怎么谈理想未来?现实才是最真实的,也是最无奈的。
有人说:“国家鼓励女性在职福利,员工休了产假,公司补贴费用,公司觉得亏了,女性员工离职以后已婚已育优先,年纪大的女性又不要。”
有人说:“未婚未育歧视,已婚已育歧视,已婚未育歧视,未婚已孕歧视,到底要女性怎么样?”
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职工可以维权。生活中的无奈就是,有些企业在这方面维护了你,在另一方面就会拿捏你。职工不是不知道有哪些好政策,只是不敢去享受,因为,个人的力量大不过企业,胳膊拧不过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