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拿快递倒成了一件麻烦事了,因为有的快递员直接就给你丢在一公里以外的驿站去了,那么快递是否有送货上门的义务?
事实上,这不是大家觉得有没有必要或者需不需要、安不安全的问题,而是消费者有让快递送到家的权利,我们的运费里是包含送货上门的,你可以不让人家送上门,但有人要送上门完全合情合理,感觉好多快递员都被惯坏了,让送到楼下好像还是我们错了。
尤其在收件人要求的情况下,快递本来就是必须按照服务约定送到指定地点的门对门物流活动,怎么能够因为放在驿站一段时间放习惯了,于是以后就自己取消送货上门的服务呢?
有人说:“全部都送货上门好像也不是很强求,但是什么也不说的就给随便放快递柜什么的真的很让无语,真的很不方便!放之前打个电话沟通一下,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有人说:“我可以体谅你不送货上门,但是你不能得寸进尺,大件给我往驿站一扔…...驿站离我五六百米,我付了运费就应该给我送到家。”
快递不送上门是快递公司的问题而不是快递员的问题,我们发快递是跟快递公司发生了业务关系,快递公司就要履行他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怎么履行责任和义务,怎么来实现这就是快递公司内部的事情了。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如果发生了丢失,破损,之类事故也是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消费者与快递员没有业务关系,但是送货上门是快递员的责任,因为快递员是和快递公司签了合同的,本来买快递就是为了方便,小东西考虑到快递员也不容易,自己去拿也还好,但一些重的、大件物品就应该送上门啊!
现在好些快递员既没电话也没短信,连说都不说一声直接给你签收了丢进驿站,对于快递员来说,省事方便,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自己舍近求远不划算。所以还是要快递公司来规范一下,必须电话告知消费者是送货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