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的3月,在清华大学的古月堂,钱锺书认识了杨绛。
他那天穿着青布大褂,脚上是一双毛布底鞋,戴了一副老式眼镜,在杨绛眼里,他“蔚然而有深秀”。
杨绛同样是书香世家的孩子,聪颖灵秀。他们一见如故,向来清高的钱锺书在她面前忽然变得低低的,他说:“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杨绛也不觉得突兀,笑着说:“坊间传闻追求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人’之多,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的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
他们理所当然地走到了一起。钱锺书后来说:“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文人们的爱情总离不开笔墨游戏,随随便便的一句问候,或者无关痛痒的思念,都成了诗歌。杨绛和钱锺书也常常写信,有一回,杨绛的信到了钱锺书父亲的手上,老人家忍不住拆阅了,于是他们的恋情大白于天下。
1935年,两人完婚,然后一同去了英国牛津。
杨绛的父亲也是无锡本地的名士,据杨绛回忆,两家早年还有过交集,8岁的她曾经随着父母去钱锺书家里做客,只是那时双方年纪太小,印象寥寥。钱家对这位故友的女儿是十分满意的,他们两人是真正的门当户对,珠联璧合,胡河清曾赞叹:“钱锺书、杨绛伉俪,可说是当代文学中的一双名剑。钱锺书如英气流动之雄剑,常常出匣自鸣,语惊天下;杨绛则如青光含藏之雌剑,大智若愚,不显刀刃。”
尽管钱锺书把婚姻比作围城,刻薄地道尽了男女间那点心思,但他和杨绛的婚姻却十分幸福,在围城里白头到老。
不管以何种标准来衡量,钱锺书绝对算是一个合格的丈夫,我想,大概每个姑娘都希望能遇到这样的伴侣。
他可以给她诗情画意,风雅如同恋爱时。钱锺书和杨绛都喜欢读书,于是,他们常常进行一个有趣的读书竞赛,看看谁读书较多,顺便交流读书心得。钱锺书爱反复读同一本书,每次都有不同的领悟,而杨绛则不以为然,她更随性,喜欢的书一读再读,不感兴趣的书只匆匆浏览。钱锺书始终保留着给杨绛写信的习惯,每有离别,鸿雁必达,有次他和费孝通同在美国,他忘了买邮票,信一时没法寄出,费孝通知道他们夫妻感情深厚,主动给这位情敌借邮票。钱锺书的情诗更是写得缠绵,他最得意的是那首:“销损虚堂一夜眠,拼将无梦到君边。除蛇深草钩难着,御寇颓垣守不坚。”
他也可以为她洗手做羹汤,尽管他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刚到牛津时,夫妻两人都不习惯异国生活,尤其是杨绛,这时,一贯傻气而骄矜的钱锺书倒振作起来。杨绛还在睡梦中,钱锺书已经在厨房忙活了,给她煮了鸡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还做了醇香的红茶,等杨绛醒了,他乐滋滋地端到床边。杨绛既惊讶又感动,幸福地说:“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 钱锺书其实并不擅长这些家务,杨绛时常嗔怪他生活中低能,但他愿意一点点地接触那些茶米油盐,他不会划火柴,第一次成功点燃炉子后,得意洋洋地向杨绛炫耀;她在医院生孩子,他一个人在家里手忙脚乱,却给她煮了大锅的鸡汤,还放了她最爱的青豌豆。
有时,他是她的偶像。杨绛曾经说,正是钱锺书那些情致缠绵的书信打动了她,他才华横溢,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她由衷地钦慕。他们避难时,日子窘迫,钱锺书忽然有写长篇小说的念头,她全力支持,除了挣钱养家,还承包了所有家务活,劈柴生火烧饭洗衣,样样自己动手。钱锺书心疼她太过操劳,她丝毫不以为苦,每天等着他的稿子看。《围城》出版之后,钱锺书在序言里写:“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由于杨绛女士不断的监督,替我挡了许多事,省出时间来,得意锱铢积累地写完。照例这本书应该献给她。”
有时,他又是个淘气的孩子。夏天,杨绛午睡时,他在一旁临帖,偷偷地拿毛笔在她脸上乱画。后来有了女儿,他就常常在女儿肚皮上画大花脸,惹得家里的长辈臭骂。他们住在清华园的时候,家里养了一只聪明的小猫儿,钱锺书特别喜欢它,特意准备了一支长竹竿,只要听到它和别的猫打架,立刻就跑出去助阵,大冬天也是如此。隔壁林徽因家里也养了一只猫,两个小家伙常常争风打架,钱锺书毫不手软,每每都帮爱猫出气,杨绛还为此担心两家伤了和气。
这样一个人尽管并不完美,但他大概是最完美的伴侣了。我们会渴望这样的人出现吧,他有优点,足够让你仰慕,而仰慕会让任何女人心甘情愿地低到尘埃里;他有缺点,但正是这些小瑕疵让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神,况且他会在你的调教下改变,这个过程就像打磨一块璞玉;他是英雄,在你需要时长成参天大树,提供肩膀和怀抱;他又是孩子,在你面前毫无保留,让你温柔以待。
杨绛深知钱锺书的好,或许这种好外人不能明了,但她珍惜,并且用心回报,他们这段可遇而不可求的婚姻源自于彼此的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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