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始末
2006年11月的一个寒冷清晨,南京的一处公交车站内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事件。一名叫徐寿兰的60多岁老太太,在下公交车时不慎摔倒在地。
一名叫彭宇的26岁青年见状赶紧上前扶起老人,并陪同她前往医院。彭宇的善意却遭到了错误的回报——一个月后,徐寿兰突然将彭宇告上法庭,声称是彭宇撞倒了她,要求赔偿医疗费13万多元。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彭宇措手不及。他坚称自己当时只是出于好心扶起老人,并没有撞倒她。这起始于善意、却遭遇“南京扶老人案”,在2007年4月首次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彭宇认为徐寿兰完全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撞倒的她,这纯属诬陷。而徐寿兰的儿子则坚称有目击者看到是彭宇致老人伤倒地。双方各执一词,对簿公堂。
案件审理法官王浩在法庭上说出了一番颇具争议的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这句似是而非的推测,在当时引发了轩然大波。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彭宇赔偿徐寿兰4.5万医药费。审判的依据,竟源于法官王浩的那番话——你不是撞人,为什么要扶人?
这种以推定定罪的做法,立刻遭到了公众舆论的强烈谴责。法官王浩也因这句话一时间声名狼藉,成为众矢之的。
事件发生至今已17年过去,曾引发轩然大波的“南京扶老人案”已经渐渐淡出公众视野。那么,当年说出争议之言的法官王浩,他现今过得怎样?是否还在担任法官工作?
下面让我们来详细探究这个案件的前后经过,以及王浩法官的命运之路。
二、善意遇冤
彭宇出生于1980年,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2006年11月20日那天,是一个寒冷的早晨。彭宇如往常一样准备乘坐公交车前往公司。在水西门广场的公交车站台等车时,他突然看见一名老太太徐寿兰倒在地上,四肢略微痉挛,似乎受了重伤。
彭宇见状连忙跑过去扶起老人,细问发现她赶车时不慎摔倒。彭宇立即联系了老人的儿子,并将老人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检查。医生诊断徐寿兰左腿严重骨折,需要进行手术。
由于赶时间上班,彭宇只能先行离开,但他多次叮嘱医生一定要全力救治老人,还特意给老人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谁知一个多月后,彭宇收到法院传票,原来徐寿兰正式起诉他,要求赔偿13.6万元医药费,理由是彭宇撞断了她的腿。
彭宇对此感到百思不得其解。他不明白自己当初只是出于好心扶人,怎么会被污蔑成加害者?
2007年4月26日,“南京扶老人案”在南京中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彭宇为节省时间未请律师,让妻子代为出庭。他坚信自己清白,对方毫无证据。
然而法院意外作出判决,要求彭宇赔偿徐寿兰13.6万医药费。理由竟是彭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罪。
彭宇对此判决强烈不满,提出上诉要求重审。2007年6月28日,案件二审在南京中级法院开庭。这次彭宇亲自出席,与老人家属对质辩论。
三、推测定罪
二审法庭上,负责案件审理的法官正是南京中级法院民事庭的王浩。彭宇请求法院调取当日的派出所笔录作为证据,但警方称文件不慎丢失。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彭宇提出 作为人证。但法官王浩并不采纳。在询问中,王浩突然问道:“我就想问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她?你扶她的目的是什么?”
王浩的问题让在场的彭宇再一次哑然无言。他本想争取公道,却被法官的话语牵着走。
最后,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官王浩依据自己的推测作出判决:彭宇需承担40%责任,赔偿徐寿兰4.5万元医药费。
王浩的判决立即在法庭上掀起轩然大波。在场的彭宇和他的支持者对判决强烈不满,他们的情绪几乎失控。
法官王浩的推测性发言和判决,无疑给原本模糊的案件画上了一个极为草率的句号。
四、舆论哗然
王浩法官的判决一出,立即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
大量网民纷纷质疑王浩的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质,认为他的判决毫无依据,纯属乱来。
一时间,“南京扶老人案”成为舆论焦点。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法官王浩草菅人命,制造了一个冤案。
面对网络上的一片质疑之声,法官王浩还试图辩解,称自己的判决是根据法律程序作出的,没有受外界影响。 但他的解释并未能平息众怒。
甚至有些激进的网民公开骚扰王浩及其家人,导致王浩生活大受影响。
这场讨论不仅关乎一个案件,更牵扯到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基本信任。法官王浩的做法无疑动摇了人们对法律的信心。
在舆论压力下,南京中级法院不得不对王浩的判决进行复核。最终,还是维持原判结果。
但此事的影响并未就此平息。由于争议太大,2007年9月,南京中级法院决定对王浩法官进行调查处理。
五、官司落幕
就在法院准备调查之时,2007年9月3日,彭宇突然宣布与徐寿兰达成庭外和解。彭宇同意赔偿1万元,徐寿兰撤回起诉。
此事就此落幕。但对于彭宇来说,终究是一次难忘的惨痛经历。
他不再相信法律的公正,也不再轻易相信人性的善良。从一名热心市民,到受冤狱屈的当事人,彭宇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的蜕变。
至于老人家属,在网络谩骂下也不得不搬离老家。这桩善意遇冤的故事,让所有参与其中的人物蒙受了不小的伤害。
而这个案件最终也没能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它揭示了人性的复杂,也暴露了法律的软肋。
六、调离岗位
2007年11月,江苏省高级法院经过调查,认定王浩法官在该案审理中存在程序违法。
王浩被南京中院以“影响恶劣”为由给予记过处分,并将其调离所任职的庭节。
从此,王浩再无机会主持案件审理,只能在院领导和政法机关任职。
2008年,王浩被调离南京,在一个偏远县区的司法局任职。这对曾经审理重案的他而言,无疑是职业生涯的结局。
从南京知名法官,到郊区司法所的普通公务员,王浩经历了人生的天翻地覆。他不得不以另一种方式继续他的法律事业。
至此,轰动一时的“南京扶老人案”总算告一段落。它揭示了中国法治建设任重道远,也警示人们不能轻易断案。
一个推测性的发言,竟直接改变了多人的人生轨迹。这其中令人痛心的教训,还有待社会深刻反思。
七、后续发展
时至今日,“南京扶老人案”已经过去17个年头。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已经渐渐淡出公众视线。
那么王浩现今过得怎样?他在偏远县区的司法系统工作这么多年,是否仍然心存不甘?
根据记者了解,现年50岁的王浩至今仍在原来的县区工作,但只担任区政府的一个郊区司法所副所长。
这是一个只有十几位公职人员的小机构,主要负责民事调解、行政复议等基层法治工作。
可以说,从一名能够独当一面的法官,到现今的不起眼的基层小官员,王浩经历了职业生涯的巨大跌落。
对于过去的种种,王浩已经少有公开提起。他不再像过去那样热衷案件审理和法律研究,而是按部就班地处理着眼前的琐事。
当记者向他询问过去的种种,他脸上闪过一丝失落,然后礼貌地表示不便详谈。
或许,这已成为王浩一个永远无法释怀的心结。对于过去的种种,他既不愿正面回应,也难以完全忘却。这段往事,已成为这位法官内心深处的一块阴影。
八、现实反思
距离“南京扶老人案”已经过去17年,但它揭示的社会问题和现象,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从法律层面看,案件的草率处理充分暴露了我国司法体系的弊端。法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亟待提升。
其次,从社会层面看,善心得到恶意回馈的例子时有发生。这说明当下的社会道德确实出现了一定的缺失,需要通过法制教育等手段加以弥补。
最后,从个人层面看,我们更需要提高警惕,避免善意付出却招来麻烦。但同时,也不能因噎废食,而应秉持乐观和宽容的心态。
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沉溺其中,而要汲取教训,未来行事更加明智。
历史已经过去,生活还在继续。我们需要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种种不如意。
只要心中有正义和善良,就不会因一个偶然的错误受挫折。相信未来的中国,会迎来更加文明和法治的社会。
那个喊出“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的法官王浩,17年后,他过的怎样?
一、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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