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有些离婚是夫妻双方缺乏冷静造成的,非常轻率。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新修订的《民法典法》设置了冷静期,那么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该怎么办呢?下面,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边肖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设定离婚冷静期后,任何一方在离婚登记后30日内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003010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基本功能不同的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效力即婚姻约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是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表示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制度的诞生也是为了使人们在法律上摆脱婚姻的束缚。然而,在现代社会,无效婚姻作为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非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婚姻法的尊严。
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异地离婚是一种约定俗成且完全有效的婚姻,它会因为婚后发生的原因而消除日后婚姻的效力。因此,合法有效婚姻的存在是离婚的前提;但在无效婚姻中,双方在成立之初的结合存在重大瑕疵,因此原则上自缔结之日起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
权利要求的范围不同。离婚是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本人必须表达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因此只有离婚当事人才能提起离婚诉讼。无效婚姻是当事人非法结合的法律后果,具有明显的制裁性质。因此,对于被撤销的婚姻,除了当事人的诉权外,利害关系人和检察机关都可以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
不同期限的无效婚姻请求权可以在双方生活期间或者夫妻双方死亡后行使,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夫妻双方生活期间行使。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最新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离婚冷静期设定后,任何一方在离婚登记后30日内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需法律帮助,欢迎到四川郑路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