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期的时候不同体质的孕妈妈医生会制定相应的检查项目,但是很多的人不知道的是孕早期妊娠评价中有哪些检查的项目,为什么要进行早期妊娠评价呢,早期妊娠评价是什么呢?下面八宝网的晨风网为大家分享早期妊娠评价需要做哪些检查,孕早期需要做3D立体超声波检查吗?
早期妊娠评价需要做哪些检查
早期妊娠评价(怀孕11周~14周)
1.初期的唐氏症筛检(超声波+抽血):
我国唐氏症婴儿的发生机率约为1.18/1000,换句话说,每年约有200~300位唐氏儿出生。也因此,早期唐氏症的筛检显得相当重要。詹耀龙主任指出,针对低风险族群的孕妈咪,第一期的唐氏症筛检即已足够,初期的唐筛不仅只有筛检胎儿有否唐氏症的疑虑,也同时可观察胎儿四肢结构及发育状况是否良好。通常早期发现的胎儿异常如:无脑儿,或怀孕周期不正确,则可在此时先做适当的孕产评价及矫正。
另外,孕前月经周期不规则的妇女,依照最后一次月经没来的时间推算怀孕可能为10周,但是利用初唐筛检时,观察胎儿的颈部透明带超声波,能较准确的推算实际的怀孕周数。而且另一方面,这时胎儿身体结构上若出现异常,也可以在此一阶段即透过超声波检查发现。
再者,早期母血检查(NIPT)就是抽母血来检验胎儿的细胞,并且拿来用于染色体的分析,但全球均统一规定不能够做性别的分析喔!而母血检查,并不能概括成功抽验全部的染色体是否有异常,仅仅是针对染色体第13、18、21对的染色体可用来分析。
比方说,若是第21对的染色体有3根,那就可能具有唐氏症。若第18对染色体也有3根,则可能有爱德华氏症。由于NIPT仅就13、18、21对的染色体做分析,故比较羊膜穿刺检查的精准度及广度来说,NIPT仍不足以全面概括反应胎儿全部的染色体分析。
因此有关胎儿异常的评价约分两方面:
1.胎儿染色体的异常(针对胎儿第13、18、21对的染色体异常的检查)。2.胎儿身体构造上的异常。因为医师透过观察胎儿颈部透明带增厚的现象,也可推估胎儿日后得到先天性心脏病、横隔膜疝气等异常疾病的机率可能比较高。因此詹耀龙主任指出,如果胎儿颈后透明带很厚的话,就算是经过羊膜穿刺检查,得到染色体正常的结果,也仍需在怀孕约20周再做一个比较详尽的超声波检查。
2.超声波检查胎儿异常:
透过超声波检查,主要可窥知胎儿的身体构造,及母亲子宫与卵巢的环境。孕期的超声波检查,大致可分为三级。第一级(lever 1)超声波就是有健保给付的例行性产检的超声波检查。主要检视及测量的内容项目包括:「胎儿的体重、头围、腹围、羊水量、胎盘位置等。」而一般第二级(lever 2)的自费超声波,则必须可看见胎儿的两手、两脚、头脸(包括胎儿的嘴唇形状是否为兔唇等)。
第三级(lever 3)的超声波,还包含胎儿的心脏超声波,因此这个(lever 3)才是所谓的高层次超声波。虽然目前健保只有给付(lever 1),但多数大型医院体系的妇产部,早已将健保所给付的超音波检查直接做到(lever 2)的内容层级,亦即包括胎儿手掌、脚掌,都会一并观察。至于若想更细微观察到胎儿有几跟手指、脚趾时,就要做(lever 3)的高层次超声波了。而且詹主任表示,观察胎儿两心房、两心室,在多数产科医院来说也被列属(lever 2)范围内即可被观察的。
只要看见胎儿心脏有正常的四腔室(两心房、两心室),就可排除先天性心脏病的可能,约排除90%的发生机率。但也有10%的先天性心脏病,是无法发现的,这时就需要借助(lever 3)高层次超声波,检查主动脉、肺动脉的血流,及主动脉弓是否过于狭窄等。因此,通常例行产检时如胎儿有异常的可能,医师就会主动建议家属是否考虑进行(lever 3)高层次超声波,以再三确认胎儿异常的可能性。
通常产科医师只要做到(lever 2)的层级也就差不多足够了。一旦确定胎儿心脏有四腔室,基本上就不会发生「重大」先天性心脏病;最多只有较小的心脏疾病,如:心室中隔缺损、瓣膜狭窄等,但也不属于致死性的胎儿异常;因此,即使宝宝少了两根指头,也不至影响妈咪有必要终止妊娠喔!
孕早期需要做3D立体超声波检查吗
3D立体超声波检查,相比2D平面超声波来说,其实较少有诊断上的价值。因为3D平面超声波是以电脑去重组2D的画面成3D的图像,对胎儿外观可用显而易见的方式令家长容易读取,感觉就会比较亲切,但其实透过2D平面影像的超声波,就足以令医师窥见胎儿大致结构有异常的地方了。
再者,优生保健法规定,若胎儿有构造上的异常必须引产,必须在胎儿小于24周以下方可进行。但以3D立体超声波的最佳观察时机来说,约介于26周~30周间,即便这时看见非致死异常也无法再叫家属考虑任何的引产手术啰!同时超声波医学会也指出,尽量避免娱乐目的之胎儿3D超声波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