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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早已经被废除,为何朱元璋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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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分封制作为古代的一种制度,在秦朝时期就已经被废除了,改为实行郡县制,不过后来汉朝时期并没有完全延续秦朝的做法,分封制还是实行了一段时间,后来分封虽然没有彻底废除,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延续了郡县制的制度,因为这种制度很显然对于皇权是更有利的,只是秦汉之前并没有郡县制,是一种新的制度,人们的接受程度不会很高,因此阻力会比较大。但是到了后期,为何朱元璋又重新实行分封制呢?分封制的弊端已经是很明显的了,他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今天就让吾爱诗经网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朱元璋实行分封制

明初,朱元璋建立分封制,大封诸王。

朱元璋先后共进行三次分封,分别为洪武三年、洪武十一年和洪武二十四年,大致情形如下:洪武三年,封第二子桃为秦王,第三子桐为晋王,第四子棣为燕王,第五子楠为吴王,第六子祯为楚王,第七子博为齐王,第八子梓为潭王,第九子祀为赵王,第十子檀为鲁王,从孙守谦为靖江王;洪武十一年正月,册封皇子椿为蜀王,柏为湘王,桂为豫王,模为汉王,植为卫王,改封吴王楠为周王;洪武二十四年四月,辛未,册封皇子楠为庆王,权为宁王,梗为崛王,穗为谷王,松为韩王,模为沈王,楹为安王,梗为唐王,栋为郧王,木彝为伊王。

朱元璋分封目的是藩屏帝室,国柞永久,因此他对分封诸王有自己一套政治规划:首先,出于防御旧元的考虑,蒙古未肃清,一直对明朝存在着威肋;第二,出于转移军事权力的现实需要,将功臣宿将手中的军权转移到自己儿子手中,以为后来诛杀功臣做好准备;第三,配合废除宰相制度,防范权臣把持朝政,故而赋予诸王“清君侧”的权力。总而言之,“藩屏帝室”是朱元璋分封的终极意图。洪武三年,朱元璋第一次大行分封,便讲明了分封乃国家长治久安之计,当以史为鉴,惩宋元孤立之弊:

“昔者,元失其驭,群雄并起,四方鼎沸,民遭涂炭。脱躬率师徒,以靖大难,皇天眷佑,海宇宁谧,然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脱非私其亲,乃遵古先哲王之制,为久安长治之计……先王封建,所以庇民,周行之而久远,秦废之而速亡,汉晋以来,莫不皆然,其间治乱不齐,特顾施为何如尔?要之为长久之计,莫过于此。”

他在册封诸王的册封文中,对诸子寄予了殷切的政治责任,册秦王文曰:“今命尔为秦王……今尔固其国者,当敬天地在心……谨兵卫,恤下民……勤民奉天,藩辅帝室,允执厥中,则永膺多福”。册靖江王文曰:“尔其思予创业之难,谨尔受封之制,毋忘训言,益修厥身,永为国家藩辅,尚慎戒哉。”朱元璋希望诸王能够勤民奉天,谨慎修身,永为国家藩辅。

2、朱元璋明知分封制弊端为何还要实行

朱元璋并非不知分封之弊,更晓明历史上分封之乱。过去史家对七国之乱的评述,他不以为然,这当是他之所以大行分封的又一原因。洪武元年春正月,朱元璋御文楼,太子侍侧,因问近与儒臣讲说经史何事。太子曰:“昨讲《汉书》七国叛汉事。”于是朱元璋问:“此曲直孰在?”太子回答:“曲在七国。”朱元璋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此讲官一偏之说。宜言景帝为太子时,常投博局杀吴王世子,以激其怨,及为帝,又听晃错之说,轻意默削诸侯土地,七国之变,实由于此。若为诸子讲此,则当言藩王必上尊天子,下抚百姓,为国家藩辅,以无挠天下公法。如此,则为太子者,知敦睦九族,隆亲亲之恩;为诸子者,知夹辅王室,以尽君臣之义。”

朱元璋认为,七国之乱绝非分封制度之弊端导致,更非儒臣所言错在七国。七国之乱的根源在于天子薄情寡恩,不知敦睦九族,轻易黯削诸侯土地,故酿成战事,并且由此告诫太子朱镖要隆亲亲之恩。时为洪武元年,可见朱元璋在洪武三年分封之前,己经做了充分地考虑。这也能解释为何后来朱元璋读过叶伯巨的奏疏后,指责其是离间亲亲。虽然朱元璋通过《皇明祖训》对诸王采取了诸多防范措施,诸王的恶劣行为令他失望,但对分封制度,他从未动摇。

朱元璋虽然大行分封,但对分封产生的尾大不掉,威肋、皇权的弊端并非全然无虑。因此,在分封诸子的同时,各种训诫及防范措施也在同时进行。

3、朱元璋实行分封制并非完全照搬

首先,以古鉴今,树立藩王典范。洪武六年三月,《昭鉴录》成。该书是朱元璋命大臣“采掂汉、唐以来藩王善恶可为劝戒者为书。”共两卷,书成后颁赐诸王,朱元璋编纂此书的目的是“必时时进说,使知所警戒。然赵伯鲁之失简、汉淮南之招客,过犹不及,皆非肤之所望也。”赵伯鲁是春秋时期晋国赵氏领袖赵简子之长子,资质平庸,连其父赵简子赐予的训诫竹简都弄丢了,因此不堪继承父业;淮南王,当指刘安,其人才思敏捷,宾客群集,后汉武帝以“阴结宾客,扮循百姓,为叛逆事”等罪名派兵入淮南,刘安被迫自杀。在朱元璋看来,赵伯鲁和刘安都过犹不及,不是他所期待的藩王典范,这表明朱元璋一方面希望诸子能够有雄才大略,又希望他们能安分守己。特别是在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去世后,朱元璋再次于洪武二十六年颁赐《永鉴录》给诸王,辑历代宗室诸王为恶悖逆者,以类为编,直叙其事,以之为戒。

第二,军事历练。分封之后,朱元璋特别注意培养诸王的军事才能,多次派遣诸王练习武事。洪武八年,朱元璋首次命皇太子、秦王、晋王、楚王、靖江王出游中都,以讲武事。洪武九年,又诏秦王桃、晋王桐、燕王棣、吴王楠、楚王祯、齐王搏往凤阳练兵。洪武二十四年第三次分封后一个月,即命汉、卫、谷、庆、宁、山民六王往临清训练军士。朱元璋认为帝王之子必须具备军事能力,而对舞文弄墨不屑一顾:

“吾之子与公卿、士庶之子不同,公卿之子贤则荣其一家,吾之子贤则兼善天下。故使之朝诵诗书,晚习弓矢,驱驰以练其力,涉历以广其智,欲其通达古今,威武能断,然后克胜其任。若使之寻章摘句,泥于文墨,恐流为陈叔宝、李煌之徒也。”

第三,反复训诫。朱元璋对诸王赋予了极高的政治期待,他曾在告王府官的谕旨中,提到藩王的职责是:“待臣下则以谦和,抚民人则以仁恕,劝耕褥以省馈铜,御外侮以藩帝室,如此则能尽其职矣。”由此可见,在其设想之中,诸王对封地拥有行政、司法和军事等各项权力。在实际生活中,明太祖也特别注意对诸王政治才能的培养,《明太祖实录》多次记载了朱元璋教育诸王的史实。如,洪武六年十一月,朱元璋谕皇太子和诸王用人之道:

“用人之道当知奸、良,人之奸、良固为难识,惟授之以职,试之以事,则情伪自见。若知其良而不能用,知其奸而不能去,则误国自此始矣。历代多因姑息,以致奸人侮惑。当未知之初,一概委用,既识其奸,退亦何难?书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尔等其慎之。”

洪武十一年,朱元璋训诸子要取法古之圣帝哲王,兢兢业业,勿荒淫无道,以保长久富贵。洪武十三年二月,朱元璋谕皇太子、诸王以持守之道:

“吾持身谨行,汝辈所亲见,吾平日无优伶替近之钾,无酣歌夜饮之娱,正宫无自纵之权,妃殡无宠幸之昵,或有浮词之妇,察其言非,即加话责,故各自倩饰,无有妒忌。至若朝廷政事,稽于众论,参决可否,惟善是从,或燕闲之际,一人之言,尤加审察,故言无偏听,政无阿私。每旦,星存而出,日入而休,虑患防危,如履渊冰,苟非有疾,不敢怠惰,以此自持,犹恐不及,故与尔等言之,使知持守之道。”

洪武十六年,朱元璋谕皇太子、诸王赏罚乃治天下之大权,要谨慎为之;又教以用人之道;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又谕太子、诸王要克勤克慎,永保基业。

第四,朱元璋对诸王用心良苦,还体现在一些细节上。洪武七年正月,朱元璋亲定亲王国中所居殿宇的名称,前殿曰承运,中曰圆殿,后曰存心,四城门,南曰端礼,北曰广智,曰体仁,西曰遵义,“使诸王能睹名思义,斯足以藩屏帝室,永膺多福矣。”与之类似,朱元璋命诸王藩邸,除亲王宫外,其他居室止许饰丹碧,他的理由是:“惟俭养德,惟侈荡心,居上能俭,可以导俗,居上而侈,必至厉民。独不见茅茨卑宫,尧禹以崇圣德;阿房西苑,秦隋以失人心。诸子方及冠年,去肤左右,岂可使靡丽荡其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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