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368年―1644年),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人建立的大一统朝代,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初期建都南京,明成祖时期迁都北京。传十六帝,共计276年。下面历史资料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泰安州有一富豪王元起,平日里贪财好色、仗势欺人。当时,有邻县佣工李进贤,带着妻子方氏到泰安讨生活,租了王元起的屋子居住。王元起见方氏颇有姿色,遂想方设法将其强占,之后更是往来无忌。
不久后,李进贤得知了妻子与王元起之事,便将妻子大骂了一顿,并言称“从今日起若是不改过,定要活活将你打死”。
其妻方氏则哭诉道,“你身为男子,却难以自立,如今住人房屋,衣食,结果导致我被人欺辱。他以权势来压,又岂能怪我不守妇道?不如我们迁居别处,以后若是再有此事,再来说我的不是。”
李进贤听了妻子的话,怒气填胸,大骂道,“王强盗!你若再来我家,看我不一刀杀了你。”周围有人听到此话,连忙禀报了王元起。
次日晚,李进贤从王家门前经过,王元起看到后立即命人将其拉入院中,喝令护院、仆役将其捆起来殴打,致其左大腿骨折,后担心其逃走,便又命人用藤条将其两腿捆住,就这么丢在了院中,结果导致李进贤于当日半夜死去。王元起遂叫人将其尸体弃之于荒野沟壑之中。
次日,王元起又跑到李进贤家,佯称要雇李进贤抬轿,方氏便说自己丈夫“自昨日出门,至今未归”。
王元起便故作惊讶,说道,“听说近日山野间有老虎出没,你丈夫如今不归,可别出了什么意外。”
方氏急道,“苦于无人去寻,这可如何是好?”
王元起便称可派手下替其寻找。至午间,王元起称下人已经寻人归来,并称,“昨日果然有老虎伤人,山间似有血迹。只是树林昏暗,下人不敢深入。”
方氏听罢,只是痛哭不止,却不知该如何办。乡里有那不平者,偷偷告诉方氏,“你丈夫并非被老虎所伤,乃是被王元起派人打死,有不少人可以作证。”方氏虽然得知真相,可她一个妇道人家,却也不知该怎么办。
几日后,王元起又跑来找方氏,说道,“你丈夫数日不归,遭遇了不测。如今你孤身在此,想必也难以生活,听说你丈夫还有位兄长,不如我派人将你送往他家,日后若有合适的郎君,我再为你介绍,下半生也好有个依靠。”说罢,便让人准备了一些财物,将方氏送到了李进贤的兄长李进贵家。
方氏见到大伯,便将丈夫被王元起打死之事如实相告,李进贵听罢便跑去县衙告状,宋县令升堂问案,双方对峙公堂。李进贵言之凿凿,而王元起自然是抵死不认。
李进贵说,“我弟租住在王元起家,他王元起便常来调戏弟媳,弟弟因而骂了几句。次日,我弟从他门前经过,却被他派人拦入家中打死。只要能够寻得我弟尸首,检验有无殴打之伤,便可知是被老虎所伤,还是被人所杀。”
王元起却说,“你弟外出下落不明,你却跑来诬陷我,你为何不自己去找弟弟尸体?况且若是我有逼奸你弟媳之心,如今你弟弟已死,只有你弟媳一人在家,岂不正合我意,我岂会派人将其送还你家?”
宋县令便问方氏道,“王元起是否对你逼奸?”
古人重名节,这种事情方氏岂肯当众承认,只说王元起经常跑来调戏,但并未得逞。
宋县令又问一众人证,“李进贤到底是被王元起打死,还是外出不幸遇难”。
那些人证收了王元起钱财,又惧怕王家势大,便皆说李进贤只是王家佣工,外出时不知在山中何处遇难,王元起并未派人殴打于他。宋县令一再追问,甚至不惜加以拶刑,可那些人证依旧表示李进贤乃是意外身亡,并非王元起所杀。
宋县令见状,便拟了李进贵诬告罪结案。李进贵心有不甘,又跑去州府告状,石知府接了状子,也是如同宋县令那般询问一番,仍定了李进贵诬告之罪,且表示这是最终判决,不许李进贵再行上告。
李进贵无可奈何,只得等待发配。恰此时,听说清正廉明的巡查御史许孚中来到此地,李进贵便跑去拦轿鸣冤。
许孚中见其哀情恳恳、苦告不已,便接了他的状子,亲自审问此案。然而,无论是被告王元起,还是那些人证,都坚持此前说法。
次日再审,许孚中命一干人等全部跪在大堂远处,使其能够望见大堂,却无法听到大堂讲话。
之后,单独提审人证蔡弘,却不问案子,而是向其打听起了村巷详情、家长里短,蔡弘只得如实说来,许孚中则点头听之,然后令人将蔡弘押到后堂左厢。
接着,又提审了人证卫完,同样不问案子,只是问其家居何处、几口人等家中情形,卫完也是如实回答,许孚中又点头听罢,令人将其押到后堂右厢。
之后,又提审人证林棠,对其详细述说了其村巷门户、人口牲畜情形,然后问其是否如此。林棠听罢大惊失色,怀疑许孚中已经进行了秘密查访,故而对其家庭情形知道如此详细。
许孚中观其脸色,遂又说道,“李进贤折腿而死,身上必有绑缚的东西,邻居一个妇人牵着花牛经过时恰好看到,已经如实告诉了我。你若如实交代,若是与我听闻情形相符还则罢了,否则恐怕就要对你动刑了。”
林棠知道,王家邻家老妇的确常常放牛,因而怀疑许老爷已经暗访得知了实情,再加上刚才远远看到许老爷与蔡弘、卫完两人交谈情形,怀疑两人也已经交代了实情,因此只得据实说道,“李进贤死时以破箕裹其胫,至夜才疼痛而死,不过尸体在何处,小人的确不知。”
许大人得知了详情,这才提审王元起,向其详细叙述了李进贤被打死的情形,这才问道,“尸体藏在了何处,你可详细说来。”
王元起听罢惊惧不已,无可抵赖之下只得磕头认罪,说道,“当夜将其尸体弃之于沟壑,只是不知如今还在否。”
许孚中说道,“此地没有河流,就算下过暴雨,也不会漂流太远。”说罢,立即派人按照王元起的交代前去寻找,果然找到了死尸,仍有破箕缚在胫骨之上。
许巡按判决:审得王元起凶残植性,睚眦有仇。见色生心,欲结鹑奔之好;因骂挟隙,大张鹰击之威。爪牙叱咤成群,势若群鸦之啄孤鼠;么麽俯伏在地,危如鸟卵之压泰山。今日即是供招,并陈桎梏;私家犹胜囹圄,辄肆累囚。锁锢项,徽系身,尤甚军中之缚广武;椎折股,箕绑胫,何异厕下之弃范睢。下手虽属家人,姑从减等;发令远归正犯,独拟典刑。
这也属于因奸情引发的案件,明朝律法规定:奸夫谋杀亲夫,奸妇虽不知情亦处死。方氏能逃过一劫,是因为许巡按认为以前被出轨是迫于王元起的权势,后来为报夫仇,方氏又起了很大作用。而杀死李进贤的虽然是王家奴仆,但下令的却是王元起本人,因此家中奴仆尽皆发配,而主犯王元起则被处斩,以明正典刑。
明朝一起泰州疑案,许巡按是如何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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