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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极力推荐火耗归公 这个是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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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耗归公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历史资料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如果说中国封建王朝中的盛世,康雍乾盛世一定是其中的代表,尤其是处于中间的雍正时期,国家的经济得到了极大地发展,为后期的乾隆盛世做好了铺垫。

康熙为了恢复清廷的经济,大力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其中有一条政策叫做“火耗归公”是雍正极力推荐的。

那么,这“火耗归公”是什么样的政策,能够让皇帝中的劳模雍正皇帝这样推荐呢?

“火耗”由来已久

“火耗”这个词其实早在元朝就已经出现。当时只是出现在《元史》中描写征收矿税的活动中,并没有什么特指含义。

到了明朝,因为我国古时候以铸币作为主要的流通货币,金银则是次要的贵重货币,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政府部门很少进行货币重铸,所以也没有因为重铸引起的损耗情况。

一直到了元末明初,银子逐渐成为主要的货币,火耗这个词才开始出现。

火耗在这个时候是和银子直接挂钩的,是指银子在反复熔炼的时候所产生的损耗,但是到了明朝中期,随着商品经济逐渐发展起来,银子的使用也逐渐增多。

铸币

当政府向民间进行征收赋税的时候,就有大量的散碎银子交到官府,这时候为了方便运输,官府就会对这些碎银进行重铸。

因为没有统一的白银铸造工艺,所产生的损耗程度也不同,但各地官员就会把损耗的这些火耗加到征收的指标中,用来弥补上交国家的不足。

这时候的火耗,就已经变成一个数据、指标,但还是比较单纯的。

到万历年间,因为国家向民间征收的税赋指标太高、种类太多,所产生的火耗也更多,这时候就有一些官员打起了火耗银的主意。

他们在向百姓们征收的税赋中,多加上了一些火耗费用,表面上是国家政策所允许的,但实际上他们却在里面中饱私囊。时间一久,百姓们上交的税赋总是不能如数到达国库内,就造成了国家的经济赤字。

于是国家再加赋、百姓再交税,最后却都便宜了那些弄虚作假的官员。

到了清朝的时候,顺治就已经发现了这种制度的弊端,下命令禁止地方官吏私加火耗。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官员从火耗中“发家致富”的还是大有人在,朝廷的禁令几乎是一纸空文。造成这样结果的主要原因是贪墨火耗已经成为官员中人尽皆知的潜规则,不仅下面的人要克扣,还要给上面的人“孝敬”。

这样一来从上到下都吃了这碗粥,便谁也不会砸这个碗了。

到了康熙年间,虽然政府依然强调,但仍然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了地方政府集体贪污、百姓卖儿卖女都不够抵偿所交税赋的情况。

雍正在没有当皇帝之前,是已经参与朝政的,也曾到民间了解过民情,对于这些掩盖在光鲜外表下的阴暗,他是比较清楚的。

所以在他登基当皇帝之后,为了国家也是为了自己,雍正登基之后第一批命令中,就同样有私加火耗的命令。不过,这个命令和以前一样,依旧没有太大效果。

雍正

改良、推广、发扬

雍正并非不想改掉火耗的弊端,但是这种弊病牵连极深,雍正刚刚上台,如果用雷霆手段进行强制干预,恐怕会遭到群臣的强烈反应。

康熙曾经和朝内贴心大臣探讨过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但是经过多次商量,得到的结果总是不尽如人意。

不过好在经过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后,雍正发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关键点:穷。

从明末开始,朝廷的官员收入开始逐步下降,到清朝的时候各级官员的俸禄更是少得可怜,甚至有些官员的俸禄根本不够一家人基本的生活开销。

正是因为穷,所以“人穷志短”造成了“官大手长”,这些官员才会变着法子地从各处贪钱。当然,这些官员中不乏有意贪污的官员,但是那也是少数人。

要改政策除弊端,还要让这些官员们活下来,为此,雍正颇费脑筋,但最终还是出台了一个能将火耗和国家财政支出相平衡的办法:火耗归公。

雍正的这个举措,可以简单理解成:用各地增收的火耗银,用作当地政府的办公费用。

也可以理解成为是各地原来私下藏的钱,放到明面上当做养廉银。尽管雍正在实施前经过了慎重的考虑,但是政策推行伊始,还是遭到了以年羹尧等大臣的强烈反对。

其实这些官员反对,也在情理之中,因为毕竟以前都是在暗中拿,现在如果政策实行那么所有的费用就要放在阳光下面,拿多拿少大家都在看着。

反对的意见还是被皇帝给一一驳回,雍正知道,想要变革就一定会触碰一些人的利益,就一定会有阻力,更何况这是从百官口中掏银子的事情。

为了能够更好地推进政策的实行,雍正还特地补充了几条政策:

各地方以前的亏空,只要按期改正,全部既往不咎;在中央设立会考府,对全国各地上报的各项数据进行严格审核,不合者全部驳回;严管地方各项陋规,严禁铺张浪费。

雍正

雍正给出的这些政策表面上是在规范地方对火耗银的使用,但是却把有法律责任的“亏空”一笔抹平,这已经是在用国家的条例法规做政策上的交换。

百官中还是有人看透了其中利害关系的,曾经担任过户部主事的山西巡抚诺岷就已经心领神会,他当即就给雍正上书,请求在当地首先实行火耗归公,将当地所得的20万两白银当做山西当地各级官员的养廉银。

诺岷的奏折送到京城后,当即受到了雍正的肯定。领导说啥就是啥、领导让咋干就咋干,这样的好员工哪个老板不喜欢啊。

紧接着,河南、两湖、两广等地的封疆大吏纷纷上书表示赞同,并且在奏折中说明了正常的火耗比例以及火耗银的用处,雍正见到之后十分满意这些大臣们的态度和表现。

巡抚官员

客观评价火耗归公与养廉政策

从客观上讲,雍正在全国大力推行的火耗归公政策,的确让国库能够一改以往的情况,能够得到及时地补充,仅雍正三年的一年时间,国库就从刚登基时的800万两变成了6000万两。

国库充盈,雍正就有更多的底气去做其他的投资和国家基础建设的发展工作,这也是为乾隆初期的经济能够继续保持上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有了火耗归公作为地方办公、养廉费用,各地的可用资金也增加了很多,相比原来白花花的银子装进自己兜里,政府的可用费用更多、更灵活,增加了地方机构的办公效率。

另外,最为显著的效果,还是在整饬吏治方面的效果。

原本官员的收入可以说极低,但是执行火耗归公之后,能够拿到手中的养廉银加上恩俸,基本都能够达到以前的十几倍到几十倍不等,而且官越大、差距就越多。

从整体来看,官员们光明正大地拿到手更多的银子,就不会再去想贪污,地方官员原本已经搬回家的小金库又不得不重新搬回金库,在鼓励了官员工作的同时间接地对吏治进行了整饬。

从实际结果看,国库、各个地方的官库的存银都大规模地增加,解决了“缺钱”的根本问题,并且各个地方的财政管理、使用制度也都明细化、规范化,资金的使用也更加透明。

国库

虽然火耗归公的效果很明显,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政策还是存在着封建时代特殊弊端的。

首先,把非法侵占的行为合法化,间接地增加了百姓的负担。

以前的侵贪火耗银是犯法的行为,不论贪了多少都是犯法,是不敢明说的。

但是改革之后,官员们可以明目张胆地把火耗银夹在百姓的头上,一些百姓甚至要缴纳比以前更多的税银。

其次,即便推行火耗归公,但是私贪私占的违法现象依然存在。

以山西地区为例:诺岷推行政策得到雍正的奖赏,但是他的继任者伊都立,却以各种名义对火耗数目银进行调整,并且擅自增加火耗征收比例。

虽然雍正得知之后将伊都立罢官革职交给刑部处罚,但这却只是贪腐人群中的冰山一角。

再次,最终利益分配不合理,导致官员从政的方向有所改变。地方官官职越大,养廉银就越多,但是京官和职能官员却没有这么多的养廉银,所以在京城当官的经常想着到地方去当官,地方的反倒不愿意进京,最终导致地方机构臃肿。

银子

结语

总体来说,火耗归公是建立在普通百姓头上的额外增收项目,在保证帝王和官僚阶级利益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百姓们的压力。

但不可否认的是,火耗归公在那个特殊的时期,的确起到了特殊的效果,不过也正是因为它的特殊性,才在随后的发展进程中被淘汰,变成历史大潮中曾经翻腾过的一朵浪花。

参考资料

《清朝的火耗归公和养廉银》曹琳

《清朝文献通考》顾志华

《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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