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晨风网!
首页 > 情感 >

女方出轨离婚怎么判,又或是出轨官府该怎么判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现在的法律没有通奸罪,男女双方婚内出轨的行为最多只是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事实上这也是现代法制进步的一个标志,也体现出了男女平等。那么要是在清代的时候犯下通奸罪,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大清律》中离婚和出轨的定义

封建时代是男权社会,妇女在很多方面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不仅在政治、经济上受到种种约束,尤其是在德道层面上被缚上了种种枷锁。不管是离婚还是出轨,都被视为破坏伦理纲常、社会风气,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大清律》中将离婚和出轨分为两种不同的性质。离婚被列入户律之下的“婚姻”律,官方的叫法为“出妻”。但需要指出的是,离婚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男方,女方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

通俗地讲离婚也可以理解为“休妻”,不过男方休妻也不是全凭主观喜好,而要遵循一套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这个规范就是“七出”和“三不去”。

“七出”是指女方无子、淫逸、不事姑舅、多言、盗窃、妒忌、恶疾。女方只有符合这七项中的任何一项,男方便可以提出离婚即休妻。但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所谓的道德伦理,又对妇女加以一定程度的保护,即“三不去”。

“三不去”是指:“即与更三年丧”意思是为公婆服丧三年、“前贫贱后富贵”意思是进门时家庭贫贱后来富贵、“有所娶而无所归”意思是娘家人已经死完了,被休后无家可归。

“通奸”就是出轨,如果女方和其他男人发生婚外关系被自己的丈夫指控,那么就意味着犯了“七出”中的淫逸,完全符合休妻的标准。但是女方若是符合“三不去”中的任何一条,那么情况就比较复杂,《大清律》中规定这种情况就属于可离与可不离之间,说白了最终的决定权还在男方手中。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是男方出轨,女方能否提出离婚要求?又或是男方犯下其他错误,是否能协议离婚?

不好意思,《大清律》在这方面没有给出解释,官府依法也不会受理此类的诉讼。即便是男方无情无义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照样离不了婚。看出来了吧,《大清律》在立法时,压根就没从妇女的角度考虑,都是维护男方的。

需要注意,女方出轨不管是离婚还是不离婚,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不过符合“三不去”者,可以享受减二等的处罚。显然“三不去”的作用是发挥道德的力量去平衡刑罚。

“通奸”在《大清律》中被列入“刑律·犯奸”的条文下,女方出轨就代表着触犯了刑法。在不符合“三不去”基本原则下是男女同罪各打杖九十,女方需强制离婚,回娘家,财物入官。如果因通奸而生下儿女,那么该儿女“责付奸夫收养”。

在统治者看来,通奸是败坏社会风气的严重行为,即便是丈夫不追究也要按法律追究责任,决不允许背地里私了。一旦发现有私了的行为,双方都要受到三十至五十不等的杖刑。

如果男方当场抓奸打死妻子又该怎么判?

上面讲到的都是事后的处理结果,如果是丈夫当场捉奸并杀死妻子结果又该如何呢?封建社会最重礼法,尤其重视男女之防,社会对妇女出轨零容忍,别说是法律,就是在家族宗祠中也会受到私刑的处罚。那些边远落后的地区甚至会对妇女采取落井、沉水的极端措施。

《大清律》中对于丈夫当场捉奸也有明文规定:“如本夫奸所获奸,登时将奸妇杀死,审明奸情是实,奸夫绞奸候,本夫杖八十”。也就是说丈夫当场捉奸当场杀死妻子,不会杀人偿命,只会杖八十而已。

如果丈夫是当场发现但事后杀死妻子,则规定“奸夫拟杖一百,流三千里,本夫杖一百”。还有一种情况是丈夫不是当场捉奸,而是在奸情发生后数天才杀死妻子,那么面临的将是另一种处罚:坐牢三年。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丈夫杀死通奸的妻子,都不会一命抵一命。

当场捉奸当场杀死,当场捉奸事后杀死,事后知情事后杀死,这三种情况下法律的判决由轻而重,很显然《大清律》这是在鼓励丈夫捉奸,更鼓励当场杀死妻子。从现代人的角度而言这让人很难理解,但这也是封建时代对男女之防,确切地说是对封建礼法的高度维护。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