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包括四川、陕西、广东、福建在内的四个地区已放宽了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对此有人表示赞同,也有人觉得很担忧。那么取消生育结婚限制有何利弊?如何看待取消生育结婚限制?下面八宝网晨风网带来介绍。
取消生育结婚限制有何利弊
支持的人觉得这个办法挺好,不想结婚,也能生孩子了。当然很多人对这个办法是持反对意见的。觉得这个办法一出,是在助长婚外情,私生子的发生,对已婚者不公平,打乱了正常的婚姻生育的秩序。
其实以后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未婚生子可能会成为常态,中国人早晚都要面对这种社会现象,越发达这种现象会越多,而且越是高端人群,越是有经济实力的人群越多,欧美就是前车之鉴。
目前的焦点不应该是放在未婚生子上,焦点应该是针对此现象该如何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科学合理的维护由此而触及的社会稳定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如何让非婚生子象婚生子一样心理健康快乐的成长,制定相应的教育方案!
但是婚外出轨的私生子应该有相应的条款,不应与正常非婚生子一概而论,要保护婚姻的合法权益,能亵渎婚姻的神圣!
如何看待取消生育结婚限制
1月31日,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可能从一般公众的角度来看,会把该政策和生育联系起来,并看作一个直接作用,但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保障育龄人群的生育权利。”陆杰华认为,该政策可以让生育登记回归本身的功能。相关管理部门在登记之后也会提供相应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可以将人口管理和便民服务相结合。
对于有人质疑该政策在鼓励“未婚生育”和“婚外情”,陆杰华认为,不管有没有该政策,非婚生育和婚外情的情况都是存在的。该政策一方面可以保障非婚生育女性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可以规范生育管理。陆杰华说:“这个政策将生育的权利回归到个人,我觉得这应该是一个进步。”
关于生育登记和生育保险的关系,陆杰华表示,在该政策实施之前,辖区内的人要通过婚姻生育登记后来领生育保险。该政策实施之后,辖区内非婚生育的人,也可以通过生育登记来领生育保险。陆杰华说:“我觉得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符合我们国家生育政策的包容性,特别是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负增长的情况下,保障人们权利的同时适当推动生育回升。”
当谈到生育登记政策对女性权利的保护时,陆杰华也坦言,仅仅靠生育登记这一个制度去解决所有问题是不可能的,还应该关注女性的就业、晋升等问题和婚育的关系。陆杰华认为,应该出台相关的条例来确保女性在生育、就业等方面的权利,这样才能推动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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