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市的产假标准都不太一样,但是增加产检也相当于是对女性生育的一种福利,那么辽宁增加60天产假真的吗,下面八宝网的晨风网就来说说:辽宁生育奖励与保障。
辽宁拟增加60天产假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7月29日审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拟提出,对生育两孩家庭予以支持,并对其入托、入学给予适当补贴。在婚假方面,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减轻二孩家庭负担
修订草案提出,减轻生育二孩家庭负担,结合本地实际,对生育二孩家庭予以支持,并对其入托、入学给予适当补贴。各级政府应当建立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配套政策,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人口的公共服务需求。鼓励社区开展幼儿园照护志愿服务,发展家庭服务业,加快培养月嫂和育儿嫂,推动政府、机构、社区和家庭形成婴幼儿照护合力。
辽宁生育奖励与保障
依法办理婚烟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和待遇不变。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依法生育子女的托幼费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补贴,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