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农村土地承包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发展农村经济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仍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草原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种林地的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农村土地承包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发展农村经济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仍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草原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种林地的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