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风、雅、颂,是指《诗经》按音乐划分的三个类别。“风”,是指国风,即西周时期各国的民间歌谣。“雅”,是周王京畿的乐歌,周王京畿被周人称为夏,古代雅、夏通用,故有此称。“雅”分大雅、小雅,意与后世的大曲、小曲相近。“颂”,是形容、赞颂的意思,是当时统治者进行祭祀时的乐歌。
所谓赋、比、兴,是《诗经》主要的表现手法。“赋”,是铺陈的意思,对事物直接陈述,不用比喻。“比”,就是比喻,以彼物比此物。“兴”,就是联想,触景生情,因物起兴。这种艺术表现手法,是诗歌创作地主要形象化方法,对后世诗歌的创作产生了至深至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