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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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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转融通:

  所谓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转融通是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而资金和证券不足时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的一种安排。所谓“转”,指证券公司借到资金和证券后再“转”借给客户。从证券金融公司角度看,向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供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便称为转融通业务。转融通包括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两部分。其中与转融资相比,转融券业务的制度安排和实施方案的设计更为复杂。

  2011年8月19日下午,证监会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对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和组织架构、转融通业务规则、转融通的资金和证券来源等事项进行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为使转融通平稳着陆,并保证市场的正常交易,证监会特别在试点初期对融资融券的借入额度划定上限,如规定单一证券公司单日单只证券的最大融入量不能超过1000万股等,而每家券商也需根据自身的保证金头寸圈定可用的融资融券额度。这意味着转融通初期,券的供给增加产生的心理影响可能会大于实际影响。

  2010年6月25日陆家嘴论坛在上海举行。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演讲时表示,将适时推出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配套的转融通业务。 尚福林在论坛上指出,要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加强融资融券试点统计监测与业务监管工作。在确保试点风险可测、可控前提下,稳步扩大试点范围,适时推出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配套的转融通业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自2010年3月31日启动。

  2012年8月30日转融资业务启动后,市场释放出了较为旺盛的业务需求。仅两个交易日内,证金公司就已向11家券商融出66.2亿元资金。据悉,证金公司增资事项已获股东大会通过,45亿元新增资本金将于月中到位,同时公司借入200亿元次级债工作也将择机启动。

  8月31日是转融资交易启动后的第二个交易日。证金公司统计数据显示,当天11家证券公司继续提交转融资申报,日合计申报13笔。经证金公司撮合,全部成交金额11.2亿元,其中沪市0.1亿元,深市11.1亿元。截至8月31日,全市场转融资余额已达66.2亿元。

  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10月28日正式发布了《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转融通办法》对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和组织架构、转融通业务规则、转融通的资金和证券来源,与转融通相关的证券权益处理,以及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版合理放宽了转融通业务有关风控指标。考虑到转融通是新生事物,未严格控制风险。为保障这项新业务的平稳起步,证监会在转融通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证券金融公司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可流通市值的5%,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0%。然而不少机构提出,上述指标过严,难以满足市场要求。为此,调整后的《转融通办法》适当放宽了比例限制,将上述指标分别提高到10%和15%。

  此外,正式版还明确了证券公司的保密义务。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提出,证券金融公司获取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相关信息,涉及证券公司的商业秘密,除用于法定用途外,应当予以保密。《转融通办法》采纳这一建议,增加了证券金融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因履行职责而获悉的信息保密的规定。

  对于转融通正式推出的时间,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并没有确切的时间表,需要沪深交易所、中登公司、证券金融公司以及股票和资金的出借方、借入方先做好制度、技术、业务开展方案的准备工作。两个《决定》的颁布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从试点转为常规业务。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先通过证券业协会的专业评价和交易所的技术测试,就可以向证监会提出申请。目前,绝大多数证券公司都符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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