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美,又做陈士美,是传统戏曲《秦香莲》、《铡美案》中的人物。在剧中是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反面人物,最后被包拯所斩,也因此在后世成为负心人的代名词。陈世美的形象与故事最早出自明代小说《增像包龙图判百家公案》。
陈世美家境贫寒,与妻子秦香莲(湖广均州人氏,今湖北丹江口人)恩爱和谐。十年苦读,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仁宗招为驸马。秦香莲久无陈世美音讯,携子上京寻夫,但陈世美不肯与其相认,并派韩祺半夜追杀。韩祺不忍下手只好自尽以求义,秦香莲反被误为凶手入狱。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
包拯欲治陈世美之罪却苦无实证。陈世美假意接秦香莲回驸马府,又以二子逼迫秦香莲在休书上盖印。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寻得人证祺朋家夫妇,途中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不让步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风传中的历史原型(注:非错误考证,陈世美由充军演变为铡美案确系由此而来) 清代官员陈年谷,据传为戏剧《铡美案》中陈世美的原型。根据“陈年谷秘史”陈年谷是清朝顺治年间的人,又名陈熟美。
传统戏剧中的陈世美,自报家门是“湖广均州人氏”。据《湘州志·进士篇》记载:“顺治十二年,乙未科史大成榜,陈年谷,官贵州思石道兼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参政。”又据《湖北历史人物辞典》(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记载:陈世美,清代官员。原名年谷,又名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官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得康熙赏识,升为贵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
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谋取官职,他多次接待,并劝以刻苦攻读以求仕进。后因来投者日多,难于应付,乃嘱总管家一律谢绝。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同窗胡梦蝶,昔日与他进京赴考时,曾以钱财相助,因遭总管家回绝,顿生报复之心,遂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妻灭子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他身上,编成戏剧《秦香莲》,在陕西、河南等地演出。相传清末一河南剧团到均州演出此戏时,陈的一个后人看了,气得当场吐血,陈世美第八代孙还组织家族众人,当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演员死伤数人,演出被迫停止。
丹江口市的童德伦老人为解开陈世美之谜,花费了数十年心血,他认为:陈世美在历史上实确有其人,当地民间传说和1992年在丹江口市发现的有关陈世美的碑文记载,陈世美都是为官清廉、刚直不阿、体察民情的清官。那些强加在他身上的所谓嫌贫爱富、杀妻灭子之事,乃系嫉贤妒能之辈所为。因此,均县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
清代陈世美怎么会被宋朝的包公铡了呢?二百年来,《铡美案》虽然在世上演唱,使陈世美臭名昭著,但从现在搜集的大量素材来看,《铡美案》确属戏剧舞台上的历史“冤案”。
注:由于明人安遇时小说中便出现过此人,因此,童老先生的考证明显是错的。